招标
2023年8月≥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3-2025年度信息科技软件开发服务供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8月≥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3-2025年度信息科技软件开发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3-2025年度信息科技软件开发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3-2025年度信息科技软件开发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0773-2340GNOBFWGK1944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标的为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2023-2025年度信息科技软件开发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拟入围1至8家供应商,要求投标人提供驻场服务。本项目入围有效期两年,最终金额将依据该项目实际采购的技术开发人员档级、工作量、中标单价等据实结算。更多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七、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驻场服务,办公场所由招标人提供)。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成立的时间不少于3年(含);
3.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经营活动或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违规违法、欺诈、欺骗等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是否为“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中供应商的查询截屏和是否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的查询截屏);
6.具备2个及以上近3年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8.投标时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投标时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完整版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密封):
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成立时间为2020年8月以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公司注册地不在北京的须提供北京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本单位办事机构在京有效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3)近3年(2020年8月至今)2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同一个辖属机构的项目经验不重复计算,须提供合同的首末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在经营活动或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违规违法、欺诈、欺骗等行为或不良征信记录,非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单的供应商,非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投标声明书原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09: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
4.获取招标文件:
4-1现场购买。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至上述地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邮件方式购买。请委托代理人将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通过审核后我单位收到纸质版购买文件资料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领取登记: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8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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