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恒维力塑胶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恒维力塑胶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20025项目名称东莞市恒维力塑胶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其乐公园路36号1号楼402室建设单位东莞市恒维力塑胶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远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项目原厂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风湖路6号1栋103室,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49'30.30",东经113°58'6.56"。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汽车配件)300万件。现由于生产需要,本次迁改扩建的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由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风湖路6号1栋103室(北纬22°49'30.30",东经113°58'6.56")搬迁到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其乐公园路36号1号楼402室(北纬22°58'43.550",东经114°5'4.340")。2、增加部分设备数量,详见表13。3、增设精雕工艺,同时新增切削液,使用量为0.5t/a,其余原料用量均由增加,详见表17。4、项目产品由塑胶制品(汽车配件)改为生产手机保护套,年生产450万件。5、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能装置”调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其乐公园路36号1号楼402室,厂址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22°58'43.550",东经114°5'4.340"。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2150m2,建筑面积2150m2。项目主要从事手机保护套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手机保护套450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热压成型、注塑成型、打印、丝印、烘烤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碎料、拌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二、废水: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引至就近水体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项目热压成型、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三、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四:噪声:项目噪声经墙体隔声、减振处理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2023-09-12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谢岗分局联系电话0769-87762669通讯地址东莞市谢岗镇谢岗东风西街1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工程分析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等环评质量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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