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芬区甬子峪、南沟村、三台子村、思山岭村、沈家村等5个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505-00037
预算金额58万元
招标联系人-13942478581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24-420207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3
公告正文
(南芬区甬子峪、南沟村、三台子村、思山岭村、沈家村等5个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区甬子峪、南沟村、三台子村、思山岭村、沈家村等5个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05-00037
项目名称:南芬区甬子峪、南沟村、三台子村、思山岭村、沈家村等5个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80,000.00
最高限价(元):5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编制南芬区甬子峪、南沟村、三台子村、思山岭村、沈家村等5个村美丽乡村村庄规划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中标方)应在2024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甬子峪、南沟村、三台子村、思山岭村、沈家村的美丽乡村村庄规划报告。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3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提供《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签字盖章。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和二次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遇系统故障,可看情况调整报价时间)。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进行审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自然资源局南芬分局
地  址: 本溪市南芬区郭家南路5-4号附近
联系方式: 13942478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 024-42020789
邮箱地址: bxhd46850228@126.com
开户行: 建行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10648800000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24-4202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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