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象山县鹤浦镇吉港村渔业码头工程(趸船)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yxcg-2020-01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由明
招标代理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卢18667898886
中标公司宁波金涛船舶有限责任公司7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二、 采购项目名称: 象山县鹤浦镇吉港村渔业码头工程(趸船)采购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SYXCG-2020-0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文件售价:0元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04-30
八、 定标/成交日期: 2020-06-05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象山县鹤浦镇吉港村渔业码头工程(趸船)采购 | 40m*9m*2.8m钢筋混凝土趸船1座 | 1 | 座 | 700000元 | 宁波金涛船舶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后所城东279号 | 913302067960116288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张金密,施吉鸣,阎幼飞,竺建超,詹周爱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卢
联系电话:18667898886
传真:0574-65656202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15号
2、采购人名称: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由明
联系电话:13486069243
传真:/
地址:象山县鹤浦镇鹤西路5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胜光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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