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建瓯市乡镇周转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时间:2023-07-03 17:04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3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以下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咨询的单位为牵头人,且牵头人应承担项目管理任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6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8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管理(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25 08:30:00
投标有效期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线上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0
控制价(最高限价)4,519,259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自定义
开标时间2023-07-25 08:30:00
开标地点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1)协助招标人进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等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等工作。 (2)设计咨询:对设计过程的设计内容提供咨询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设计内容等服务。 (3)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核对并配合财政评审(若有);进度款、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核和主材候选品牌选定、材料品牌变更及相关询价、过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审核(若有)等。 (5)其他咨询:主要包括专项评估咨询(主要包含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项目建设前期报批过程中需要增加的其他专项评估咨询业务等所有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评估服务)、监测服务(整个项目过程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监测服务)、检测服务(整个项目过程中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服务)等,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实施。
递交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