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溪县龙门镇给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和平村-山美村)答疑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溪县龙门镇给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和平村-山美村)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安溪县龙门镇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安溪县龙门镇给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和平村-山美村)(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24]073号)现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问:1、本工程不指定弃土场,剩余土石方、废渣外运运距按 5km 包干计,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附件2“施工合同价格调整若干事项”的要求第六条规定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的规定,请修改;2、连续玻纤带增强聚乙烯复合管DN50及DN150(公称压力1.6MPa)材料价偏低,请调整;3、回填砂50元/m3材料价偏低,请调整;4、可调式防沉降重型球墨铸铁井盖井座519元/个,材料价偏低,请调整。
答:1、按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执行。
2至4、按招标控制价执行。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原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答疑纪要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小城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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