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断头路项目-赣江街(南段)工程监理
金额
699.4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10010151869
预算金额699.45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徐研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月024-231804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2321010010151869 招标公告
园县郭骅徘骅肆男与卫
断头路项目-赣江街(南段)工程监理
项目地址 | 于洪区 | 招标人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项目名称 | 断头路项目-赣江街(南段)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321010010151869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区(县)预算资金 10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699.45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新建道路全长388.23米,规划红线宽度2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起点为赤山路,桩 号为K0+000.00,终点为千山西路,桩号为K0+388.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 工程、路灯及标线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括机动车道改造5318平方米,机动车道盖被1059 平方米,人行道改造1905平方米,建筑前区地面改造 2107平方米,新建边石 2211米及其他 配套道路设施改造;排水工程包括铺设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382米,玻璃钢夹砂管317米,检查井26座,雨水口14座,井周加固22座;路灯及标线工程包括设置 120W+80WLED路灯20 套,敷设电缆809米,划标线 85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 | ||
标段(包)名称 | 断头路项目-赣江街 (南段)工程监理 | 标段(包)编号 | 202321010010151869002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监理 |
标段(包)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及以上 |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项目新建道路全长 388.23 米,规划红线宽度 22 米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起点为赤山路 , 桩号为 K0+000.00,终点为千山西路,桩号为 K0+388.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及标线工程,其中道路工程包括机动车道改造 5318 平方米,机动车道盖 被 1059 平方米,人行道改造 1905 平方米,建筑前区地面改造 2107 平方米,新建边石 2211 米及其他配套道路设施改造;排水工程包括铺设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 382 米,玻璃 钢夹砂管 317 米,检查井 26 座,雨水口 14 座,井周加固 22 座;路灯及标线工程包括设 置 120W+80WLED 路灯 20 套,敷设电缆 809 米,划标线 850 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改造。以上工程的监理服务。 | ||
投标保证金 | 0.1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 /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 2023-08-25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 2023-11-23 |
标段(包)项目 经理(负责人)资格条件 | |||
标段(包)合同估算价 | 12.88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 16 号甲三和大厦二楼)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无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 2023-07-20 08:30至 2023-07-27 16: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 取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2023-08-16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xbox.lnzb.com 网上递交 | ||
开标时间 | 2023-08-16 09:0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 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 | 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佟晶波 | 监督部门电话 | 13644032362 |
招标人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邮箱 | 929605020@qq.com |
地址 |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 ||
联系人 | 徐研 | 电话 | 024-25320386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邮箱 | 929605020@qq.com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86 号华阳国际大厦 2255 室 | ||
联系人 | 孙月 | 电话 | 024-23180489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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