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急诊医学科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急诊医学科设备医疗设备中心监护系统节能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联网床旁监护仪患者遥测设备心电监护指套式血氧探头高端除颤监护仪无创呼吸机手动除颤体外除颤电极板体内除颤电极板心电电极片注射泵心电图机心电放大器记录仪便携式血压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自由臂三维成像彩色多普勒成像组织特异性成像空间复合成像实时宽景成像自助超声教学系统腹部探头超宽频变频探头双平面探头急诊病床全ABS床头柜电动多功能称重床诊察椅线性控制器升降护栏头尾板床尾板ECG输入通道肘部位置传感器抗菌树脂抗菌布套呼吸生命支持转运呼吸机高流量氧疗湿化器可视喉镜中心静脉穿刺注射躯干模型全功能气道管理模型序号审查环保产品创新产品创新服务运输保险安装材料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指导维护手册原材料燃料硬件软件升级产品备件专用器具文件资料使用说明电路图配件公共服务技术资料图纸操作手册服务指南伴随服务故障处理软件系统新零件部件货物修补缺陷部分
金额
20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22-00165
预算金额208.58万元
招标公司辽中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辛乃冰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宇杰024-23290001
中标公司宜春秘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急诊医学科设备项目结果公告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1ec1d1c8184518b08bb-63aa
编制单位: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122-00165项目名称:急诊医学科设备项目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评标方法38第三章货物需求38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8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采购公告1目录
急诊医学科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采购公告急诊医学科设备项目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53
采购需求:查看最高限价:2,085,800.00元预算金额:2,085,800.00元项目名称:急诊医学科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122-00165一、项目基本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招标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医疗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包含采购需求中内容)。
六、公告期限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2022年11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在线下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七、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在开标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证明。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八、其他补充事宜
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4-87821790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浦西街道南二路42号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
账号:21050150360100000178账户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邮箱地址:lndx1202@163.com联系方式:024-23290001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
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24-23290001项目联系人:陈宇杰、马诗衡3.项目联系方式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医院地 址:沈阳市辽中区浦西街道南二路42号联系人:辛乃冰 电 话:024-87821790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联系人:陈宇杰、马诗衡电 话:024-23290002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投标单位需具有医疗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包含采购需求中内容)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R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R否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R否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2,085,800.00元 最高限价:2,085,800.00元 |
4 | 计量单位 | 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中心监护系统 |
11.3 | 样品或演示 | 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电子文件(线上):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须按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要求编制上传。备份文件(线下):电子U盘文档 1 份(备份文件提供的版本应于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版本完全一致)注:当采购活动中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工作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注:本项目投标人解密投标报价时间为60分钟,如开标截止时间过后60分钟之内由供应商原因导致仍未解密成功,视为无效投标。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0 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5人。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无 2、样品评审标准: 无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无 2、演示评审标准: 无 |
27.2 | 评标办法 | R最低评标价法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名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人数量: 1名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
35.1 | 履约保证金 | 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承担。代理费不足人民币8000元,按人民币8000元收取。支付形式:R电汇支付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
39.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宇杰、马诗衡联系电话:024-23290001通讯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号金谷平台大厦BD座1202-1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其他 |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3、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代表人可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报价解密,报价解密时限为1小时。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同时准备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5.未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的退还时间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7.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 号)、《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 |
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3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须知采购公告
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投标价格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资格审查
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6.投标无效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
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
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2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3 |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4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5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5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6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8 |
9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投标单位需具有医疗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包含采购需求中内容) | |
10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投标函 | 9 |
2 | 开标一览表 | 10 |
3 | 分项报价表 | 11 |
4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2 |
5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3 |
6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4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5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6 |
5 | 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 | 17 |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
封面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
备份文件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封皮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址:电话:工作单位: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单位名称):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9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格式10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元开标一览表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包号:报价单位:元分项报价表格式11日期: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品目号:001产品名称:急诊医学科设备项目数量: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按采购需求填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 |||
2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0%,一年后支付全部货款的10%。 | |||
4 | ★验收标准:合格★验收程序: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验收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热线支持: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4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6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格式自拟)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17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一、项目要求第三章货物需求注:如供应商未提供该承诺函,上传的电子件与备份文件不一致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1.支持联网床旁监护仪,患者遥测设备,或者上述设备混合联网。(1)中心监护系统参数:1台(件)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0%,一年后支付全部货款的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7.中心监护系统可以控制监护仪进入夜间模式。支持其所管辖的所有病床一键进入夜间模式6.中心监护系统可以控制监护仪报警暂停/复位,调整报警开关/级别/上下限5.中心监护系统可以控制监护仪启动/停止NIBP测量4.中心监护系统可以控制监护仪接收/解除/转移病人3.支持在床旁,护士站查看患者的数据。2.要求中心监护系统至少支持不少于32床病人集中管理。
13.要求具备>=240小时全息波形数据存储,分辨率>=250Hz12.要求具备>=240小时趋势数据存储,分辨率>=1分钟11.中心监护系统与监护仪意外断开时提供报警。当病人正常解除时,中央站与监护仪断开不发出断网报警。10.中心监护系统支持高、中、低三个报警级别,分别对应红色,黄色,青色9.中心监护系统交互界面与所提供的监护仪的交互界面保持风格一致8.中心监护系统可以控制监护仪进入隐私模式。支持其所管辖的所有病床一键进入隐私模式
1:整机要求:监护仪参数:17.要求具备>=48小时呼吸氧合图曲线数据存储16.要求具备>=1000条NIBP测量数据存储15.要求支持>=1000条事件存储,事件类型应包括报警事件及手动事件。事件应存储事件发生时刻的全部参数及至少3道相关波形,波形长度>=32秒14.要求具备>=240小时ST片段数据存储,分辨率>=5分钟
★1.6、屏幕倾斜10~15度设计,符合人机工程学,便于临床团队观察和操作。1.5、显示屏采用宽视角技术,支持170度可视范围,提供彩页证明材料。1.4、屏幕采用最新电容屏非电阻屏。★1.3、≥12.1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分辨率高达1280*800像素或更高,≥10通道波形显示。1.2、配置提手,方便移动。1.1、通过国家III类注册认证,一体化便携监护仪,整机无风扇设计。
1.12、监护仪主机工作温度环境范围:0~40°C。1.11、监护仪主机工作大气压环境范围:57.0~107.4kPa。1.10、监护仪清洁消毒维护支持的消毒剂≥40种,在厂家手册中清晰列举消毒剂的种类。1.9、监护仪设计使用年限≥8年。1.8、安全规格:ECG,TEMP,IBP,SpO2,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1.7、内置锂电池,插槽式设计,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
2.4、心电波形扫描速度支持6.25mm/s、12.5mm/s、25mm/s和50mm/s。2.3、心电算法通过AHA/MIT-BIH数据库验证,提供彩页证明材料。★2.2、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2.1、配置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参数监测。2:监测参数:1.13、监护仪主机工作湿度环境范围;15~95%。
2.10、支持指套式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2.9、提供SpO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2.8、支持升级提供过去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2.7、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200~800ms。2.6、支持≥20种心律失常分析,包括房颤分析。2.5、提供窗口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和前壁对应多个ST片段的同屏实时显示,提供参考片段和实时片段的对比查看。
3:系统功能:2.15、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2.14、提供辅助静脉穿刺功能。2.13、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收缩压25~290mmHg,舒张压10~250mmHg,平均压15~260mmHg。2.12、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和序列4种测量模式,并提供24小时血压统计结果,满足临床应用。2.11、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
3.6、≥1000组NIBP测量结果。3.5、≥10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3.4、支持≥120小时趋势图和趋势表回顾,支持选择不同趋势组回顾。3.3、具有图形化技术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3.2、支持肾功能计算功能。3.1、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一键自动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产品用户手册提供报警限自动设置规则。
★3.12、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4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3.11、支持监护仪进入夜间模式,隐私模式,演示模式和待机模式。3.10、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3.9、支持监护仪历史病人数据的存储和回顾,并支持通过USB接口将历史病人数据导出到U盘。3.8、支持48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3.7、≥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
3.18、支持它床观察,可同时监视≥12它床的报警信息。3.17、支持与护士站中心监护系统联网,实现患者的集中监护和报警管理。3.16、提供屏幕截图功能,将屏幕截图通过USB接口导出到U盘。3.15、动态趋势界面可支持统计1-24小时心律失常报警、参数超限报警信息,并对超限报警区间的波形进行高亮显示,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识别异常趋势信息。3.14、支持升级MEWS(改良早期预警评分)、NEWS(英国早期预警评分)和NEWS2(英国早期预警评分2)的动态评分。3.13、支持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功能。
5、具备高流速氧疗功能;流速和氧浓度可设,氧疗最大流速≥60L/min4、通气模式: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CPAP、自主通气模式S、时控通气模式T、自主/时控通气模式S/T、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自主/时控通气+模式S/T+,★3、采用涡轮系统供气方式,最大峰流速≥240L/min。★2、≥15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分辨率≥1920*1080,中文操作界面。1、适用于成人和小儿患者进行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能够满足危重症患者的无创通气需求,可用于有创通气。请提供医疗器械三类注册证。(2)无创呼吸机参数:2台(件)
10.1持续气道正压CPAP:4-30cmH2O10、通气参数9、≥180分钟可充电锂电池8、支持识别和设置呼吸面罩类型和呼气端口类型。7、具备自动漏气补偿功能,最大漏气量≥80L/min。6、具有压力释放功能、延时升压和增氧功能。
★10.7吸气时间:0.2—5s10.6呼吸频率:1-60次/min★10.5潮气量:50ml—2500ml10.4呼气压力EPAP:4-30cmH2O10.3支持压力:4-50cmH2O10.2吸气正压IPAP:4-50cmH2O
11.5实时提供监测参数≥120小时的趋势图、表分析,≥10000条事件记录11.4病人泄漏量和呼吸机总泄漏量实时监测;11.3呼吸频率监测:呼吸频率、病人触发百分比监测;11.2潮气量监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分钟泄漏量等参数监测;11.1气道压力监测:气道峰压、呼气末正压等参数监测;11、监测参数
5.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4.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AED功能适用于8岁以下人群。3.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6s。2.支持中文操作界面。★1.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重量:≤7kg(3)除颤监护仪技术参数:3台(件)
11.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10.开机时间≤2s9.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60min。8.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7.支持至少三种尺寸体内除颤电极板,适用不同病人类型。6.可配置体内除颤手柄,体内手动除颤能力选择:1/2/3/4/5/6/7/8/9/10/15/20/30/50J
17.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文字和灯光3种方式进行报警。16.提供的监护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并通过国家三类注册、CE认证。15.通过心电电极片可监测的心律失常分析种类≥18种。★14.支持升级配置CPR辅助功能,提供即时的按压反馈13.支持配置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12.支持病人接触状态和阻抗值实时显示。
23.工作环境,温度范围:0°C-45°C,湿度范围:15%-95%,大气压范围:57.0kPa~106.2kPa。22.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满足救护车标准EN1789中6.3.4.3关于跌落试验的要求,裸机可承受6面0.75m跌落冲击。21.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级别IP44。20.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19.可存储24小时连续ECG波形18.配置50mm记录纸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单次波形记录时间最大不小于30s;支持连续波形记录。
★5.具有联机功能,可自动启动第二通道注射,保证临床连续给药功能,维持血药浓度稳定。4.具备间断给药模式,通过设置流速、间断输液量、间隔时间和输液总量来控制输液★3.快进流速范围:0.1-1800ml/h,具有自动和手动快进可选;2.速率范围:0.1-1800ml/h,最小步进0.1ml/h1.双通道为主机一体化设计,无需额外配件。每个通道具备独立电源开关,使用时更节能。(4)注射泵技术参数:10台(件)
★1.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重量:≤7kg(5)高端除颤监护仪技术参数:2台(件)★9.压力报警阈值可调,最低75mmHg8.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可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7.在线滴定功能:安全不中断输液而更改速率;6.锁屏功能:支持自动锁屏,自动锁屏时间可调
7.支持至少三种尺寸体内除颤电极板,适用不同病人类型。6.可配置体内除颤手柄,体内手动除颤能力选择:1/2/3/4/5/6/7/8/9/10/15/20/30/50J5.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非同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4.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AED功能适用于8岁以下人群。3.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16s。2.支持中文操作界面。
13.支持配置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12.支持病人接触状态和阻抗值实时显示。11.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10.开机时间≤2s9.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60min。8.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
19.可存储24小时连续ECG波形18.配置50mm记录纸记录仪,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单次波形记录时间最大不小于30s;支持连续波形记录。17.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声音、文字和灯光3种方式进行报警。16.提供的监护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并通过国家三类注册、CE认证。15.通过心电电极片可监测的心律失常分析种类≥18种。★14.支持升级配置CPR辅助功能,提供即时的按压反馈
1.12导心电波形能同时打印于A4大小的热敏纸;(6)车载12道心电图机参数:5台(件)23.工作环境,温度范围:0°C-45°C,湿度范围:15%-95%,大气压范围:57.0kPa~106.2kPa。22.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满足救护车标准EN1789中6.3.4.3关于跌落试验的要求,裸机可承受6面0.75m跌落冲击。21.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级别IP44。20.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
7.开机出波形时间不超过7秒;★6.Glasgow大学静息心电算法,适用于所有年龄段的人群;5.模数转换不低于24位;4.电压分辨率不低于1uV;★3.无需选择灵敏度,自动检测起搏器工作状态;★2.起搏器采样率不低于16,000Hz;
13.可以USB线连接外置打印机,将报告打印于A4纸;12.输入患者信息时,屏幕下方可显示一道ECG实时波形作监护;11.更改患者信息后,可自动再分析心电波形,并作出新的诊断;10.屏幕可预览完整的心电图报告;9.电池单次充电至少可供打印400份报告;8.内置存储容量不低于800份;
19.走纸速度:5,12.5,25&50mm/s;重量不大于5Kg。18.心电放大器:直流耦合;17.记录仪分辨率:水平40dots/mm@25mm/s,垂直8dots/mm;16.波形增益:2.5,5,10,20,L=10C=5,L=20C=10mm/mV,自动;15.U盘可存储并转移PDF或XML格式的报告;14.可支持条形码扫描枪接收患者;
1、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二、监测参数:2、.★不小于10寸彩色LCD显示屏,LED背光,彩色高分辨率达800*600,至少8通道波形显示1、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通过III类注册一、监护仪外形结构:(7)病人监护招标参数
1、支持中/英文字符和条码扫描枪输入三、系统功能:5、采用专利的抗干扰和弱灌注血氧技术4、可显示PI血氧灌注指数,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3、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个别导联脱落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监护2、.★具备ECG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同时分析多个心电导联,个别导联干扰情况下仍能准确监测
7、具备不少于1200小时趋势图表、1800个报警事件、1600组NIBP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不少于46小时全息波形回顾.6、具备NurseCall报警功能5、可选内置存储卡,也支持外部USB存储设备,支持掉电存储和U盘数据导入导出功能4、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功能3、具备报警集中设置功能2、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
13、附赠便携式血压计12、★可以同遥测设备连接在同一中央监护站下11、整机无风扇设计,降低环境噪音干扰10、标配普通锂电池,工作时间可达4小时;9、具备成人、小儿、新生儿三种病人配置8、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1.4、操作面板可升降、左右旋转1.3、主机标配探头接口:≥4个,全激活,相互通用1.2、主机一体化触摸屏≥13英寸,触摸屏角度可调1.1、彩色显示器≥21英寸,可上下、左右旋转1、通用功能(8)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技术参数:1台(件)
1.10、彩色M型模式1.9、M型模式1.8、谐波成像模式1.7、二维灰阶模式1.6、多倍波束合成1.5、支持B/C双实时显示
1.16、自由臂三维成像★1.15、弹性成像,具备压力曲线提示图标,提高图像易获性1.14、组织多普勒成像(包括TVI,TVD,TVM,TEI4种模式)1.13、频谱多普勒成像(包括脉冲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波多普勒)1.12、彩色多普勒成像(包括彩色、能量、方向能量多普勒模式)1.11、解剖M型模式(≥2条取样线)
1.24、局部放大(支持前端、后端放大)1.23、全屏放大,要求支持3种不同图像区域的显示模式,并提供图片证明或现场演示1.22、组织特异性成像,根据不同组织特性,可选多种成像条件,提高图像质量1.21、扩展成像要求支持凸阵、线阵、容积探头1.18、空间复合成像1.17、实时宽景成像
★1.30、原始数据处理,可处理参数≥30项1.29、全中文操作系统界面、操作菜单并可选多种语言。1.28、焦点位置自动调节。随深度变化焦点位置自动优化,简化操作流程。1.27、自助超声教学系统,要求支持包括泌尿等多个临床应用,机器内部能提供标准超声声像图、解剖示意图、扫查手法图及扫查技巧介绍,支持医生对超声扫查的自学和训练,支持以上单窗口图像放大功能(提供证明图片)★1.26、支持移动终端系统:超声设备与智能设备无线连接,通过无线连接将超声机器的临床图像传输到手机或平板电脑1.25、一键优化,要求一键快速优化二维图像、彩色图像、频谱图像
2.4、腹部探头:频率范围1.3-5.7MHz★2.3、标配一把腹部探头,一把双平面探头2.2、超宽频变频探头,基波、谐波、彩色、多普勒模式下可选频率式均≥2种2.1、宽频变频技术,系统频率范围2.0-10.0MHz2.探头规格★1.31、造影成像,双计时器,双实时显示组织图像与造影图像
3.1.3、TGC:≥8段3.1.2、最大帧率:≥400帧/秒3.1.1、最大显示深度:≥38cm3.1、二维灰阶成像单元3、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2.5、双平面探头:频率范围2.6-13.2MHz
一、功能要求:(9)急诊病床技术参数:14台(件)3.1.7、伪彩图谱:≥25种3.1.6、增益调节:B/M/D分别独立可调,≥1003.1.5、动态范围:30-2403.1.4、LGC:≥8段
2.床面:采用≥1.2mm的冷轧钢板。冲压成凹型,多气孔设计,便于透气并具有防滑功能。1.床体骨架采用60*30*1.5的成型方管焊接而成,采用先进的机器人焊接工艺,焊接质量优质,床体坚固,可承载≥240kg;二、技术要求:配置8公分半棕半棉床垫、全ABS床头柜。背部调节≥75°,腿部调节≥37°,欧式护栏,上下翻转结构,中控脚轮。★1、外型尺寸:≥2240mm*1030mm*500mm。
8.配置ABS折叠式手摇把,丝杆丝口圆滑,操作轻松,并具有双向空挡保护装置,安全耐用。7.双面中控脚轮,直径125mm,具有中央控制锁定装置。6.前后护栏均设置角度显示器,可清晰显示背部床板升起角度及床体倾斜角度。护栏上设置30度刻度线,用于明确背部升起30度的角度,可有效协助临床VAP肺炎。5.ABS护栏设计,采用阻尼器装置控制速度及噪音,放下可隐藏于床面板下方与床面板平齐。4.床头、床尾板采用进口耐药PE树脂材料,整体吹塑成型,床头尾板可兼做CPR板应急抢救板使用,对称式快速插座,可快速拆卸,满足临床急救需求。无缝制成,稳定可靠,拆卸方便,尾板外侧有病人信息卡插槽。3.床体采用先进的环保抗菌粉末静电喷涂而成。
4、床体框架采用绿色环保抗菌粉末静电涂装,保证钢管内外均有均匀涂层。3、床面板采用抗倍特板,可全身进行X射线拍摄。2、功能:体位调节功能:背部上升≥0-65°;膝部上升≥0-35°;头高脚低≥0-12°,头低脚高≥0-12°;背腿同步联动;可称重,误差控制在1-3‰.1、规格:长×宽×高,外尺寸:2170×1080×440/800mm自带隐藏式延长框架延长床板可至2350mm。床面净长≥1950mm,床面净宽≥910mm。安全载重≥200KG。(10)电动多功能称重床技术参数:1台(件)9.每床配备诊察椅
防腐蚀,耐酸性佳,静音,防缠绕。9、直径125mm的进口品牌双面脚轮,具有锁定、自由、定向三段式跷跷板中央控制锁定装置;床板两侧,各设置手动CPR装置1套;各设置3套束缚装置,用于捆绑特殊病患;各设置引流挂钩2套。7、线性控制器:大图标按键操作背部、膝部等部分体位,并可固定于护栏凹槽中,操作自如。无操作时,线性控制器可自动锁定,避免误操作。6、护栏符合IEC60601-2-52标准的新型四片式分体式升降护栏,安装在床面板上,可随床体的功能同时动作,最大限度的保护患者的安全,护栏的上部呈易于握持的形状,可作病人起立时的助力棒,给患者进行检查或治疗时,可将护栏收纳到床板下面。5、头尾板:可拆卸式床头、床尾板采用耐药PE树脂材料,整体吹塑成型,头板、尾板采用自动锁定装置,在紧急时能方便拆卸抢救,特殊护理及安全搬运病人,并配有防撞装置,头尾板均有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的把握手柄,便于推行。
ECG输入通道:标准12导联心电信号同步采集,导联选择:手动/自动可选,(支持Nehb、Cabrera导联体系)二、ECG输入产品可在电源交流100伏~240伏,50/60赫兹,产品的电源插头符合中国标准无需适配器一、工作条件:(11)高端十二道心电图机参数:1台(件)一键急停开关,加装蓄电池,使用时间次数≥10次;
时间常数:≥5s内部噪声:≤12.5µVp-p耐极化电压:≥±880mV(±5%)定标电压:1mV±2%频率响应:0.01Hz-360Hz输入阻抗:≥100MΩ
3.3增益:1.25、2.5、5、10、20、10/5、自动(AGC)mm/mV,±5%3.2采样率:≥35kHz,每导联★3.1A/D转换:≥24bit三、波形处理:2.9除颤保护:具有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2.8共模抑制比:≥140dB
屏幕≥10寸彩色液晶触摸电容显示屏,屏幕推拉式设计,支持显示背景网格五、显示器:USB接口,网络接口功能,SD卡接口,支持外接U盘和SD卡可扩展存储空间设备内置存储器,存储病历不小于1500例四、接口3.4★自动分析功能:具有9导联、12导联同步自动分析
6.4具备波形放大测量功能,同时能够快速调出测量尺方便分析6.2支持≥30min数据采集时间,能够更全面的采集波形信息,支持30min长时间波形冻结功能6.3支持ST-VIEW功能,可以快速清晰判断ST抬高/压低的情况★6.1手动、自动、节律、心电向量、心率变异、心室晚电位等工作模式可供选择功能:显示内容应包含波形、心率、导联、走纸速度、增益、滤波器、时间、电池电量指示、输入法、文件、信息提示区、中文患者信息等显示信息:支持同屏显示9导、12导同步心电波形
★1.测量原理:示波法(12)医用全自动电子血压计技术参数:2台(件)6.8直流电源:内置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充足后可正常工作时间≥3.5小时6.7具有信号质量提醒功能,每个导联都可以通过颜色变化指示导联连接情况,6.6可以通过使用有线、无线方式和心电网络相连6.5具有病历管理功能,可进行病历查询、预览、修改、传输、打印,方便医生调阅病人信息
7.测量精度:压力:±3mmHg;脉搏:±2%或±2次/分★6.触碰感应功能:开机状态下,手臂伸入臂筒时,启动感应测量,语音及画面开始引导提示,全程自助完成测量,减少医护人员的宣教时间(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彩页等证明文件)5.测量范围:血压量程:0~299mmHg;脉博数:40~180次/分4.适应臂周范围:17~42cm3.测量位置:左右臂均可2.显示屏:LCD显示屏
★13.ID功能:无须通信协议开发便可直接连接扫描枪或身份证读卡器等身份识别设备,各种终端和信息系统都可轻松读取测量者ID编号并管理测量值12.打印装置:热敏式打印机、多种打印模式可选,自动裁纸11.打印模式:不低于3种报告格式,并可打印出带二维码形式和显示干扰波形图的测量结果★10.平均值测量:设定1次便可以实现连续2次或3次的单次测量值并获取平均值(中国高血压指南推荐的测量方法,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彩页等证明文件)9.臂筒角度调节:自动上、下浮动式臂筒,可自动适应不同身材人士测量8.肘部位置传感器:电子肘部位置传感器,准确定位肱动脉,并有电子图标提示手臂放置位置是否正确,保证测量精度
19.通信数据输出:USB输出方式18.用户教育:根据测量结果,显示提示信息17.语音功能:测量全程语音提示,测量结束播报测量结果★16.臂筒交互功能:臂筒组件做为常用易损配件,可在使用现场自主拆卸更换,并具备自检自校功能,无须返修,缩短售后维修时间和成本15.测量步骤引导功能:测量姿势图片(面板)及语音引导14抗菌设计对应:外壳:抗菌树脂;袖带:抗菌布套
二、技术参数用于院外或院内的幼儿、儿童、成人患者进行转运途中的呼吸生命支持。一、适用范围(13)转运呼吸机技术参数:3台(件)21.精度保障:需提供符合中国高血压指南要求的认证网站www.dableducational.org或www.stridebp.org上查询证明材料20.外形尺寸\重量:宽460mm×高270mm×宽420mm\5.5KG
6.每分钟呼吸流量(MV):3-20L/min可调,8档可调★5.氧气浓度:60%和100%,2档可调4.吸呼比:1:1.673.工作压力:2.7~6.0bar★2.呼吸模式:IPPV、A/C等气动电控型
配备专用急救包转运平台,可手提、单肩背,包可直接固定于急救车或担架床上显示屏可显示电池状态、实时气道压力、平均气道压力、峰值气道压力等状态监测指标:窒息报警,电池电量,气源压力等三、其它8.气道压力:20~60mbar7.呼吸频率:5~40bpm,10档可调
★3、氧浓度监测:21~100vol.%,设置范围:21~100%vol.%,氧浓度测量精度±3vol.%。流量设置范围:2~80L/Min。4.3英寸彩色触摸屏,显示器配备防眩抗反射视保屏,屏幕亮度可调;(14)高流量氧疗湿化器参数:1台(件)防水保护等级:IPX4可充电锂电池,可连续使用≥10h,并且有在线充电使用功能
7.2技术报警:由于机器使用方面的人为操作或机器本身的故障导致不能准确进行病人监护;7.1生理报警:被监测的气体参数或者病人生理参数超过特定范围;7、报警功能:6、主机可显示设置参数及实时监测参数:气体流量,气体温度,气体氧浓度。5、气体温湿度设置:37℃:2~60L/Min流量范围内>33mg/L,其他流量范围>10mg/L;4、驱动方式:涡轮驱动,无需空压机,无气源也可独立工作。
12、支持快氧功能,瞬间提高氧浓度;★11、可选配血氧监测功能;范围:0-100%,误差:±2%,可显示PI灌注指数;10预热时间:流量35L/Min,起始温度23±2℃条件下,10分钟达到31℃,30分钟达到37℃。9、可选配辅助流量计;8、机器带有高密度过滤棉,具有空气输入过滤功能,避免交叉感染。7.3支持最近报警事件查看功能;可具报警事件存储和回顾功能;
★1、整机为一体机,显示屏和镜片部分不可拆分(15)可视喉镜参数:3台(件)★16、趋势数据存储:存储每个参数7天(168小时)的趋势图/趋势表数据。15、机器能存储至少2000个设置日志(包括报警日志、生理报警日志、设置和报警时刻相关的参数)★14、自带2200mAh锂离子电池,不小于30Min(在标准工作状态下,使用新的充满电的单节电池);13、支持计时器功能,可实时查看患者治疗时间;
★7、视场角60º±15%6、镜片角度接近42度5、渐缩型镜片前端厚度≤12.5mm4、一次性喉镜片可插入镜片长度≥108mm3、一次性喉镜片摄像头与镜片前端的最高垂直距离≤30mm2、显示器能上下0º~130º转动,左右0º~270º转动
★13、使用期限6年12、内置可充电式电池11、充电时间:<3小时,持续放电时间:>3小时,充电次数:>300次10、具有防雾功能9、分辨率≥3.72LP/mm8、摄像头内置的全密封防水设计高功率LED光源,光照度≥150Lux
5、颈部解剖结构模型。4、可模拟颈动脉、股动脉的博动、确定静脉位置。3、可进行长导管的插管练习。2、可进行颈内静脉、锁骨下静脉、股静脉的注射、抽血等穿刺训练。1、模型具有颈内动脉、颈总动脉、锁骨下静脉及股静脉、股动脉的主要静脉和动脉血管分布。(16)中心静脉穿刺注射躯干模型:1台(件)
4、模拟环状软骨加压操作训练,液晶显示器电子监测环状软骨加压的位置、力度和时间,并能有效判断操作效果,更加有效的讲解Sellick手法。3、模拟经口气管插管操作训练,有全程语音提示插管过程。该界面有操作说明与操作训练两个模块。2、选择不同的操作界面:模拟经口气管插管操作训练,模拟环状软骨加压操作训练,音量设置1、模型具有精确的头颈部解剖结构,包括鼻腔,口腔,牙齿,环状软骨,会厌,气管,食管,肺,胃等(17)全功能气道管理模型:1台(套)6、股部解剖结构模型。
10、可进行口腔、口咽、鼻咽吸引,通过支气管镜进行经口或鼻支气管吸引。9、可经口或鼻进行气管、咽、食管插管。8、检验气管插管正确与否:导管插入气管,充气时将使双肺膨胀;如果导管误插入食管,充气时将使胃膨胀。7、提供清除气道阻塞和吸引液体异物的操作练习。6、模拟气道可以插入喉罩和复合插管。5、音量设置:可选择不同的音量大小
(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标方法
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20(10-20%)(1)非联合体投标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2)联合体投标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2%。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三、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5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6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9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需具有医疗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包含采购需求中内容)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0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开标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3 | 分项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 |||
7 | 投标报价 |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 | |||
结论 |
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加分项评分标准基本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分细则附件3(本项目不适用)
包号 |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 | |||
技术部分 | |||
技术部分 | |||
商务部分 | |||
商务部分 | |||
商务部分 | |||
其他 | |||
合 计 | - |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满分分值×3%。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满分分值×3%。 |
创新产品 | 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创新产品价格加分=(目录内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满分分值×3%。 |
创新服务 | 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服务投标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创新服务价格加分=(目录内服务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满分分值×3%。 |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3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投标人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合同格式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中标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3.付款条件:2.付款方式:1.付款时间: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日期:日期:邮编:邮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