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jt202306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丹丹151959637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7
公告正文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0]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XJT202306001 项目名称 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
标段编号 YXJT20230600103 标段名称 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8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8月18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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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标段编号:YXJT20230600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已由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苏发改基础发〔2023〕5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张渚镇茗岭村西侧。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一处互通,新建桥梁1座,涵洞5道,匝道收费站1处。新建互通采用B型单喇叭互通方案,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0.5m,对向分离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19.5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附属房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建安费约11200万元

2.3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建设规模内的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包括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内容,各种设备和相关应用软件安装与调试,网络接入并按设计要求接通至各平台(中心))、绿化、环保工程、配套的管理用房(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土建、室内外装饰、水电暖通、厨具设备、污水外接管道设施、场地硬化、室外工程、钢结构收费大棚、电气工程(含综合布线系统)、变配电工艺等)等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29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

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 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1项建安费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注: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若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诚信库,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3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全国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

②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拟派)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5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含副职) (注: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项目评定书。若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素,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诚信库,其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③副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④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副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或虽有在建项目、新中标工程中任职但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可撤离承诺书);

⑤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需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副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拟派)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不得为退休续聘的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的牵头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6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招标文件的获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

4.3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9月7日08时40分。

5.2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通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款支付

工阶段按工程进度支付监理费用的40%;完成交工验收并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监理费用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费用的80%;剩余监理费用分两年平均支付完毕。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其他

9.1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9.2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9.3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及近六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投标;

9.4如投标人所在地有其他的养老保险形式,请投标人在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于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会员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将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示区解答有关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9.5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并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不见面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参加不见面开标会的,责任自负。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8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60号

联系人:沈女士

:0510-8791088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咨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万达广场E座901

联系人:冯丹丹、王杰

:15195963722、19848201541

2023811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区“7.0系统工程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7.0系统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演示视频”等内容。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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