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公告正文

《大梧桐生态融合区二三维会商系统建筑概念设计及技术服务》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大梧桐生态融合区二三维会商系统建筑概念设计及技术服务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计划立项批文号
《中央生态区分指挥部第十七次会议》
*资金来源
区部门预算
*财政预算限额(元)
70万
项目背景
大望梧桐片区位于深圳国土空间生态格局的结构中心,也是罗湖“一半山水一半城”结构的核心组成部分,自然人文资源独一无二。覃伟中市长、黄敏常务副市长、张华副市长等市领导高度重视大望梧桐片区的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亲自谋划部署、多次研究推动片区规划统筹、战略研究、项目建设等工作。
为落实市领导关于片区的一系列工作指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罗湖区政府联合编制《大梧桐生态融合区空间规划纲要》。覃伟中市长、黄敏副市长等市领导在调研片区时要求进一步开展大望梧桐片区建筑概念方案设计研究,纳入深圳市二三维会商系统,支撑项目展示和部门决策,故开展本项工作。
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论证单位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才可对本项目进行响应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因国家机构改革,投标人提供的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及此日期之后的,视为有效依据);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以及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fcg.sz.gov.cn/)等3个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6、供应商须签署《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1),否则做废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范围
经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管理中心的初步对接,纳入平台的数据需以建筑及相应用地红线为基本单元。结合纲要用地布局,初步确定建筑概念设计范围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合计约75公顷。后续结合平台数据基础及工作需要,可适度调整优化设计研究范围。
二、工作内容
1.衔接空间规划纲要,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建筑概念方案设计
依托现状地形资料、上位规划及《大梧桐生态融合区空间规划纲要》初步确定的用地布局及开发容量指引等内容,衔接会商系统数据要求,按低密度营造、依山就势布局、风貌环境协调的基本原则,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发展空间的建筑概念方案设计。工作开展的主要范围为大望梧桐片区开发边界内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包括但不限于约75公顷新增用地红线范围。重点设计内容包括酒店群落、会议中心、科研院落、商业街区、中心公共服务建筑群落等。
2.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二三维会商系统技术服务支持
衔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技术要求,协调配合规划、建筑、二三维会商系统平台技术人员等多团队工作,将本项工作的建筑设计方案及《大梧桐生态融合区空间规划纲要》有关的空间规划与管控数据,整理转化为二三维会商系统支持的标准格式文件,配合纳入深圳市二三维会商系统平台。同步校核优化空间设计,形成更为直观精确的展示与汇报内容,支撑后续工作决策。
三、成果形式
1.二维数据
格式:shp/gdb
内容:需要纳入深圳市二三维会商系统的《大梧桐生态融合区空间规划纲要》研究结论。
要求:数据字段、属性、图层展示格式等满足纳入二三维会商系统的要求。
2.二三维模型
格式:max/skp
内容:需要纳入深圳市二三维会商系统的建筑概念方案模型。
要求:结构、材质、范围线等满足纳入二三维会商系统的要求。
五、项目人员安排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包含项目负责人),且应包含城市规划专业人员。并必须包含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2人及以上高级职称人员。4人及以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商务需求
一、 完成期限
本次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个月,所有成果交付时间不得晚于市区相关要求。
二、项目进度安排
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工作。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调查评价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调查、测绘、勘查场地使用等产生的费用)、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本项目财政预算为:柒拾万圆整(¥70,0000.00元)。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先到项目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得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有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由投标人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四、验收要求
项目各阶段成果应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审查。最终成果资料经局业务会验收通过。
五、项目付款
1. 签订合同后,根据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 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在中标人提交大望梧桐片区二三维会商系统建筑概念设计方案模型数据和付款申请后, 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在中标人提交验收通过的成果资料和付款申请后, 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合同金额的30%),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验收/成果报告等相关材料(归档证明加盖采购人公章)
(5)合同约定的相关材料。
六、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工作。
(2)中标方项目负责人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并负责汇报和答疑相关工作。
(3)中标方应接受采购方对项目内容、项目完成质量、完成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接受市级规划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过程进行质量抽检和各阶段成果的验收评审,抽检、评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专家评审费、专家差旅费等)由中标方承担,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意见对工作内容和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最后提交成果资料和履行相关归档手续。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
(2)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其他要求
特定供应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特定供应商
单位名称: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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