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04国道长兴上莘桥至刘家渡改建工程连接线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zx202405001
预算金额61万元
招标公司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137571692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104国道长兴上莘桥至刘家渡改建工程连接线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X202405001
项目名称:104国道长兴上莘桥至刘家渡改建工程连接线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10000
最高限价(元):61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1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均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不少于1278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是项目工程审计主体,联合体成员方为项目财务审计单位须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响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3)招标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三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
3.1(浙财采监(2022)3号)、(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305室(联系人:汪工,电话:13757169252),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6∶00时。
3.3(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先采购节能产品、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3)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长兴县长州路799号
传 真:0572-6221367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873713
质疑联系人:曹工
质疑联系方式:13857266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3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继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951617、13757169252
质疑联系人:周炜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95617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104国道长兴上莘桥至刘家渡改建工程连接线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发布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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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长兴上莘桥至刘家渡改建工程连接线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ZX202405001
项目名称:104国道长兴上莘桥至刘家渡改建工程连接线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10000
最高限价(元):61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1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均完成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不少于1278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是项目工程审计主体,联合体成员方为项目财务审计单位须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响应,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3)招标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三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
3.1(浙财采监(2022)3号)、(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305室(联系人:汪工,电话:13757169252),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16∶00时。
3.3(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先采购节能产品、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3)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长兴县长州路799号
传 真:0572-6221367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873713
质疑联系人:曹工
质疑联系方式:13857266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3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继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951617、13757169252
质疑联系人:周炜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95617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联 系 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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