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武鸣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宁武镇东王村东王屯、东王村圩潘屯)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2 年武鸣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宁武镇东王村东王屯、东王村圩潘屯) | 项目编号 | E4501002816021421001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 规模:拟建南宁市武鸣区2022年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宁武镇东王村东王屯、东王村圩潘屯)。村内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出户外空地任意渗入地下,影响村容村貌及周边环境。为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农村居住环境,需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式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出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农灌渠。 |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3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3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14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安德华建筑工程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安德华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总价 | 6197311.56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马杨威(注册编号: 桂245070803870;身份证号:4528xxxxxxxxxx2177) | |||||
专职安全员 | 蒙启乙[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0002765] 身份证号:4521xxxxxxxxxx03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南宁市武鸣区东门河截污治理工程及红岭加压站旁道路建设工程 奖项: 1.南宁市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锦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6245364.04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冯智(注册编号:桂245101013458;身份证号:4528xxxxxxxxxx0118) | |||||
专职安全员 | 梁澜馨[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0010861] 身份证号:4506xxxxxxxxxx15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防城港市北港安置住宅区四期环境配套2标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6227954.44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红兵(注册编号:桂 245141546749;身份证号:4526xxxxxxxxxx4831) | |||||
专职安全员 | 余双彪[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0009442] 身份证号:3308xxxxxxxxxx57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钦州市钦南区2019年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沙埠镇【大 岭村、下南村、大岭村(石滩)】污水处理项目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处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市武鸣区宁武镇人民政府 卢工: 0771-6031122 | |||||
投诉受理部门 | 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6227863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