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卷烟厂特色装备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0-04A-2022-D-E11742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2〕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名称:武汉卷烟厂特色装备维保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2个包;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下列标包中的多个标包投标,允许多投多中。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含税,万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底推式烟包外包包装机及连接装置维保 | 对武汉卷烟厂卷包车间(含新型烟草)1台底推式烟包外包包装机及其连接装置设备平台进行维保升级,实现与GIMATT包装机联机运行 | 1 | 组 | 144.60 | 1家 |
2 | 新型烟草超短支包装设备维保 | 对武汉卷烟厂新型烟草车间1台超短支包装设备YB55、YB65、YB95及透明纸散包检测、透明纸偏移检测、小透明双拉带等部位进行维保升级 | 1 | 组 | 120.83 | 1家 |
合计 | 265.43 | / | ||||
总价限价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备件耗材等全部费用。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项目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5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2个月(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交货/服务完成期限:采购人下单后45日内所有备件到货,现场实施改造在45日内完成服务。
1.7服务地点: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
1.8合同签订形式及有效期:本项目签订总价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满之日止。
1.9质量标准要求:维保后包装机组生产产品质量符合QB/HBZY.DRCP1-2021《湖北中烟电加热卷烟通用产品包装卷制质量标准》。
1.1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具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者进入《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供应商名录》(提供该公司进入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供应商名录及2021年度中国烟草机械零配件交易监管网电子交易合同复印件一份)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2年06月22日09:00时至2022年06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需现场获取请提前致电027-87500052。(备注:现场获取投标人也须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
线上获取:“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支付方式(三选一):
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
②电汇(请致电027-87500052获取对公汇款账号)
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报名及支付均属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3日10:00时,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具体地址指引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文件附件中投标指引)。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6.1开标方式:远程异地开标
6.1.1投标文件不集中递交。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合并一包由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自行送达或者邮寄(顺丰)至指定地点。
顺丰邮寄收件信息:乐皖鄂,027-87500052,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送货上门)。
6.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前疫情形势下物流时效性及节假日情况,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时间为准。由快递造成的投标文件未到达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1.3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文件签收表,由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送达的请于送达时与授权委托书一同提供,邮寄送达的请将盖章扫描件及邮寄单号发送至招标文件指定邮箱。
6.1.4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等事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监督机构代表监督下统一完成。上述所有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以腾讯会议形式组织,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出席远程异地开标仪式,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参会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腾讯会议参会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10:00时。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具体地址指引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载文件附件中投标指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邮编: /
联系人:乐皖鄂、张美华、伍秋金
电话:027-87500052
传真: /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卷包车间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51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7-61553837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法律与改革科(规范办)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27-6155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