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大理石板材10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15万平方米、线条5000米、雕刻板3000平方米及水刀拼花板5000平方米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水头永德兴石材厂
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江崎村)
建设性质:扩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生物接触氧化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远期纳入南翼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②废气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项目粉尘颗粒物采用湿法作业后排放量小,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较近,项目需严格做好相关环保措施,确保粉尘排放对周边敏感目标及大气环境影响小。
③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经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可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其中南侧靠近民宅一侧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标准,即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④固废
项目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裕宏边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沉淀污泥由南安市全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五、具体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省南安市水头永德兴石材厂 联系人:余国华 联系方式:1175818084@qq.com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