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沉管回填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 沉管回填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沉管回填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人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沉管回填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沉管回填专业分包工程
2、工程地址: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核电厂1、2号机组取水明渠侧方
3、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工程沉管回填专业分包。
4、标段划分:/
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55天。根据招标人的工期要求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8日。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以及行业标准,符合设计要求。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的投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本工程禁止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投标人资格,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纳入协作队伍黑名单管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独立经营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潜水作业四级及以上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记录;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并需招标人查验后方可上岗。
4、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凡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人提供的为准,内容须按填报要求填写,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改动为无效标按废标处理(另有规定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2024年09月18日。
2、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档的形式向各施工单位发出。
3、费用:¥0.0元(人民币)
4、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中的安全及费用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
4、开标地点: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地址:宁波研发园C12幢5楼
联系人: 李文
联系电话: 18060507217
电子邮箱: 18060507217@163.com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2024年 09月 14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沉管回填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人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沉管回填专业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沉管回填专业分包工程
2、工程地址: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核电厂1、2号机组取水明渠侧方
3、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工程沉管回填专业分包。
4、标段划分:/
5、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55天。根据招标人的工期要求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暂定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8日。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以及行业标准,符合设计要求。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照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的投标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本工程禁止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投标人资格,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纳入协作队伍黑名单管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独立经营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潜水作业四级及以上资质,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记录;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并需招标人查验后方可上岗。
4、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凡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分包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以招标人提供的为准,内容须按填报要求填写,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改动为无效标按废标处理(另有规定除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9月14日-2024年09月18日。
2、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档的形式向各施工单位发出。
3、费用:¥0.0元(人民币)
4、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中的安全及费用自行负责。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
4、开标地点: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地址:宁波研发园C12幢5楼
联系人: 李文
联系电话: 18060507217
电子邮箱: 18060507217@163.com
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长三角区域中心
2024年 09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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