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3010319004853 | 项目名称 |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 |
标段编号 | E3203010319004853001001; | 标段名称 |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2月7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准,批复文号:徐鼓行审备[20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东至鼓楼区社会福利中心,南至鼓楼花园,西至育才驾校,北至金马路绿化带。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94.6平方米(约10.79亩),总建筑面积约24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其他各项均按相关规定。 2.1.3 合同估算价:约122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设计工期:40 日历天,施工工期:56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地质勘查及物探测绘、交评、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算编制、BIM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消防、给排水、弱电及智能化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 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的地质勘察、物探测绘。 (3)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1 投标人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O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工程。 注:①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2.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O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工程。 注:①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则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 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l)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3.3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1月 4日至 2021 年 12月 7日 0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月 7日 9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 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北路257号睿商龙湖F座2区321-2室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金龙湖创新谷2号慧业楼5层 联系人:付裕 联系人:王金英 电话:0516-87636870 电话:18012000801 2021年11月4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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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准,批复文号:徐鼓行审备[20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东至鼓楼区社会福利中心,南至鼓楼花园,西至育才驾校,北至金马路绿化带。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94.6平方米(约10.79亩),总建筑面积约24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其他各项均按相关规定。 2.1.3 合同估算价:约122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设计工期:40 日历天,施工工期:56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地质勘查及物探测绘、交评、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算编制、BIM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消防、给排水、弱电及智能化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 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的地质勘察、物探测绘。 (3)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1 投标人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O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工程。 注:①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2.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O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工程。 注:①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则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 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l)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3.3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1月 4日至 2021 年 12月 7日 0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月 7日 9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 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北路257号睿商龙湖F座2区321-2室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金龙湖创新谷2号慧业楼5层 联系人:付裕 联系人:王金英 电话:0516-87636870 电话:18012000801 2021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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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3203010319004853001001; | 标段名称 |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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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2月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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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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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准,批复文号:徐鼓行审备[20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东至鼓楼区社会福利中心,南至鼓楼花园,西至育才驾校,北至金马路绿化带。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94.6平方米(约10.79亩),总建筑面积约24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其他各项均按相关规定。 2.1.3 合同估算价:约122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设计工期:40 日历天,施工工期:56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地质勘查及物探测绘、交评、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算编制、BIM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消防、给排水、弱电及智能化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 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的地质勘察、物探测绘。 (3)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1 投标人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O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工程。 注:①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2.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O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工程。 注:①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则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 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l)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3.3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1月 4日至 2021 年 12月 7日 0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月 7日 9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 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北路257号睿商龙湖F座2区321-2室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金龙湖创新谷2号慧业楼5层 联系人:付裕 联系人:王金英 电话:0516-87636870 电话:18012000801 2021年11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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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已由徐州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准,批复文号:徐鼓行审备[20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鼓楼花园北地块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东至鼓楼区社会福利中心,南至鼓楼花园,西至育才驾校,北至金马路绿化带。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94.6平方米(约10.79亩),总建筑面积约24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其他各项均按相关规定。 2.1.3 合同估算价:约122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设计工期:40 日历天,施工工期:56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徐州鼓楼区智慧医疗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全部内容的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地质勘查及物探测绘、交评、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算编制、BIM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附属配套设施(建设景观绿化、道路、围墙、活动场地、停车位、消防、给排水、弱电及智能化等)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 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的地质勘察、物探测绘。 (3)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1.2 申请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2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2.1 投标人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O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工程。 注:①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2.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09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4000?O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工业厂房、住宅小区)工程。 注:①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则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 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l)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3.3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联合体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1月 4日至 2021 年 12月 7日 0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月 7日 9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 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新彭美高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北路257号睿商龙湖F座2区321-2室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街道金龙湖创新谷2号慧业楼5层 联系人:付裕 联系人:王金英 电话:0516-87636870 电话:18012000801 2021年11月4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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