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q-2022050-zb
预算金额3320万元
招标公司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傅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旭鸣029-81106093
中标公司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DQ-2022050-ZB
二、项目名称: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声明函.jpg 声明函.jpg 报价.png 报价.png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定稿).docx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定稿).docx
合同包1(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二路61号 | 50,000.00元 |
合同包1(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
货物类(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制服 | 审判服制服 | 伟志、迈利达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20(件) | 2,500.00 | 50,000.00 |
王耀武、陈武成、阎磊、刘艳君、刘艳丽、孙静、王宝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 | 19.27789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项目资金总预算为3320万元,资金来源方式为地市配套,其中省法院本级预算资金5万元,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预算资金为3315万元,中标金额为28,755,788.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80号
联系方式:029-85558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029-81106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旭鸣、李浩、党徽、杜行远
电话:029-81106093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2日
相关附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声明函.jpg 声明函.jpg 报价.png 报价.png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定稿).docx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定稿).docx
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DQ-2022050-ZB)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
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50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货物类货物类
序号序号 | 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品牌品牌 |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 数量数量 |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制服 | 审判服制服 | 伟志、迈利达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20.00 | 件 | 2,500.00 | 50,000.00 |
-第1页-
WeIZHI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
服装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
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春秋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
业人员259人,营业收入为30553.23万元,资产总额为61407.93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
2.(冬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业
人员259人,营业收入为30553.23万元,资产总额为61407.93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
3.(夏装),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业
人员259人,营业收入为30553.23万元,资产总额为61407.93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
4.(长袖衬衣),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259人,营业收入为30553.23万元,资产总额为61407.93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
5.(领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业
人员259人,营业收入为30553.23万元,资产总额为61407.93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
6.(胸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迈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
员220人,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资产总额为7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陕西伟志集团价
日期:2022年07月14日G
第73页,共580页
陕西伟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WeIZHI | ||||||||||||||||||||||||||||||||||||||||
四、报价表4.1开标一览表 | ||||||||||||||||||||||||||||||||||||||||
项目名称:风股份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项目编号:D地投标供应商: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全价) | 22220855600 | 04866696 | 0060892 | 22000 | |||||||||||||||||||||||||||||||||||
2700 | 0.08 | 0999 | 97 | |||||||||||||||||||||||||||||||||||||
2700 | 0.08 | 0999 | 97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贰仟佰柒拾伍万伍仟柒佰拾元整小写:28755788.00元 | |||||||||||||||||||||||||||||||||||
6951 | 6951 | 69558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贰仟佰柒拾伍万伍仟柒佰拾元整小写:28755788.00元 | ||||||||||||||||||||||||||||||||||||
6951 | 6951 | 69558 | Hza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
089并 | 备注: | 我公司为小型企业。 | ||||||||||||||||||||||||||||||||||||||
注:1.此表“投标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完成《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的所有可预见以及不可预见的费用。2.《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另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封口处应有投 | ‘亚88號司★ | |||||||||||||||||||||||||||||||||||||||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陕西伟志集团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22:222222200800日期:2022年07月14日 | 能云 | |||||||||||||||||||||||||||||||||||||||
2 | P | 5 | 7 | 8 | ||||||||||||||||||||||||||||||||||||
第87页,共580页 |
标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及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开
标一览表”字样。
3.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一览表》格式以外的内容不予公开唱标,并不作为评标依据。
4.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
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编制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Q-2022050-ZB公开招标文件
口1
玩勤
T
三、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公司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采购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本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二、每个供应商每个项目的保证金缴纳账户是唯一的,本公司将根据唯一保证金缴纳账户的缴纳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项目保证金。所以请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导致未按项目缴纳保证金的情况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60分钟内。(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温馨提示发布日期:2022年6月16日
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15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8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4目录五、若遇高峰期停车困难,可至公司周边停车场停车,如绿地SOHO同盟、旺都、绿地领海、绿地蓝海及其他对外营业的停车场等。四、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六、投标纪律要求29五、开标、评标、定标28四、投标文件密封、递交2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3二、招标文件22一、总则18
一、组织开标34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34十、其它事项32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2八、合同的签订及履行31七、询问、质疑、投诉29
附表3:《价格评审表》46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45附表1:《资格审查表》43十、中标41三、组织评标34二、资格审查34
三、合同专用条款59二、合同一般条款54一、政府采购合同50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0附表5:《商务评审表》49附表4:《技术评审表》47
五、技术部分86四、报价表82三、投标函(格式)80二、自查表75一、资格证明文件63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0
质疑书100询问函99询问函、质疑函格式99八、承诺书96七、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95六、商务部分90
2.项目名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1.项目编号:DQ-2022050-ZB一、项目基本情况: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或(和)服务的供应商投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封袋正面标识式样102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冬装、春秋装、夏装,长袖白衬衣、领带、胸徽等,换装人数共12769人,最终以实际制作的种类和数量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5.采购需求:4.最高限价:33,200,000.00元3.预算金额:33,200,000.00元
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三、项目属性:货物类二、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2.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3.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3.2供应商应为所投服装生产厂商;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方式:线下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17时止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3.7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北路1号陕西宾馆18号楼2-8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止六、投标文件递交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谢绝邮寄)
联系人:傅老师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80号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次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是面向全省中基层法院的换装项目,资金由全省各中基层人民法院财政预算组成,采购预算共计33,200,000.00元(预算金额包含省高院财政资金50,000.00元,其他各中基层法院财政资金33,150,000.00元),换装所需经费由各中基层法院自行负担,由省法院统一收缴结算。八、其它补充事宜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传真:029-81106093电话:029-81106093项目联系人:李浩、贾旭鸣2.项目联系方式电话:029-85558216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2022年6月16日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29-81106093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通知》第九条规定,结合全省法院干警春秋服穿着时间长,冬服穿着时间短的实际,本次审判服换发种类为:冬装1套、春秋装2套、夏装2套,长袖白衬衣2件、领带2条、大小胸徽各一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服采购指导价格。(二)换发标准各中级及基层法院在编在职干警、政治部门核准的聘任制书记员。(一)换发范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做好2000式审判服检察服换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服夏装改款的通知》,全省法院审判服换发时间为2022年,现基本情况如下:一、基本情况
(一)冬装技术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三)依据各中基层法院统计上报的人员数量,经汇总,截止2022年3月全省中基层法院符合换装条件的人员共12769人,最终以实际制作的种类和数量结算。换装所需经费由各中基层法院自行负担,由省法院统一收缴结算。注:夏装(短袖衬衣、夏裤、夏裙)无指导价,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次采购需求自行报价。人民法院审判服采购指导价格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价格(元) |
1 | 春秋服 | 套 | 455 |
2 | 冬装 | 套 | 495 |
3 | 长袖衬衣 | 件 | 81 |
4 | 领带 | 条 | 22 |
5 | 胸徽 | 套 | 33 |
材料名称 | 规格 | 要求 | 用途 | 执行标准 | |
冬服花呢 | 毛:70%;改性涤纶:30%;纱支:80/2;经455、纬290;克重:320g/m。 | 按标样及附录A | 面料、挂面、胸省垫条、裤斜插袋、后袋口垫布、嵌线、裤门襟里、裤里襟面、裤串带 | 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服行业标准2010式审判服标准中(FYFB/T012-2010、FYFB/T011-2010)标准执行 | |
涤棉隐条细布 | 经纱:NSY 111dtex纬纱:TC 25tex | 按标样及附录B | 裤斜插袋布、后袋布、裤里襟里、大裤底、包条、领口、前身肩缝、袖笼牵条、手巾袋布、大袋布、里袋布、卡袋布 | 面料、挂面、胸省垫条、裤斜插袋、后袋口垫布、嵌线、裤门襟里、裤里襟面、裤串带 | |
涤粘提花舒美绸 | 涤:60% 粘胶:40% 经纱:68 dtex纬纱:100 dtex人造丝 | 按标样及附录C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裤斜插袋布、后袋布、裤里襟里、大裤底、包条、领口、前身肩缝、袖笼牵条、手巾袋布、大袋布、里袋布、卡袋布 | |
防静电裤膝绸 | 经纱:63D FDY纬纱:73D DTY | 按标样及附录D | 裤膝盖绸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
领底呢 | WT50/50-135 | 毛/涤 50/ 50 | 按标样及附录E | 领里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针刺绒 | TR75/25-120 | 涤/粘 75/25 | 按标样及附录E | 胸衬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弹袖棉 | T60-140 | 涤/海绵 60/40 | 按标样及附录E | 固袖条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机织粘合衬 | N2237-78G | PA经纱:77.8 dtex/ 24F纬纱:155.5dtex/ 48F | 按标样及附录F | 前身、挂面、领面、裤里襟里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机织粘合衬 | TC2133-26B | PA 25.6tex / 25.6tex | 按标样及附录F | 领芯衬、手巾袋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机织粘合衬 | T2233-33B | PA 33tex / 33tex | 按标样及附录F | 底边、袖口、袋盖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机织粘合衬 | TC2133-27 | PA+PES 27 tex/ 27 tex | 按标样及附录F | 裤腰面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无纺粘合衬 | NT2837-25G | PA 尼龙/涤轮热压非织造布 | 按标样及附录F | 腋下片、后身肩缝、后领口、袖山衬条、前身驳头上端、袋口垫衬、袋口嵌线、裤门襟面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四)夏装审判服(短袖、夏裤、夏裙)技术要求(FYB人民法院审判服装技术标准)(三)内穿长袖白衬衣技术要求(二)春秋装技术要求
材料名称 | 规格 | 要求 | 用途 | 执行标准 | |
春秋花呢 | 毛:70%;改性涤纶;30%;纱支:100/2;经490、纬320;克重:280g/m | 按标样及附录A | 面料、挂面、胸省垫条、裤斜插袋、后袋口垫布、嵌线、裤门襟里、裤里襟面、裤串带 | 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服行业标准2010式审判服标准中(FYFB/T010-2010)标准执行 | |
涤棉隐条细布 | 黑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批准材料打样。 经纱:NSY 111dtex纬纱:TC 25tex | 按标样及附录B | 裤斜插袋布、后袋布、裤里襟里、大裤底、包条、领口、前身肩缝、袖笼牵条、手巾袋布、大袋布、里袋布、卡袋布 | 面料、挂面、胸省垫条、裤斜插袋、后袋口垫布、嵌线、裤门襟里、裤里襟面、裤串带 | |
涤粘提花舒美绸 | 涤:60% 粘胶:40%经纱:68 dtex纬纱:100 dtex人造丝 | 按标样及附录C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裤斜插袋布、后袋布、裤里襟里、大裤底、包条、领口、前身肩缝、袖笼牵条、手巾袋布、大袋布、里袋布、卡袋布 | |
防静电裤膝绸 | 经纱:63D FDY纬纱:73D DTY | 按标样及附录D | 上衣下开口袋、里袋、笔袋、手机袋袋布、裤膝盖绸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
领底呢 | WT50/50-135 | 毛/涤 50/ 50 | 按标样及附录E | 领里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针刺绒 | TR75/25-120 | 涤/粘 75/25 | 按标样及附录E | 胸衬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弹袖棉 | T60-140 | 涤/海绵 60/40 | 按标样及附录E | 固袖条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机织粘合衬 | N2237-78G | PA经纱:77.8 dtex/24F纬纱:155.5dtex/48F | 按标样及附录F | 前身、挂面、领面、裤里襟里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机织粘合衬 | TC2133-26B | PA 25.6tex / 25.6tex | 按标样及附录F | 领芯衬、手巾袋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机织粘合衬 | T2233-33B | PA 33 tex / 33tex | 按标样及附录F | 底边、袖口、袋盖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机织粘合衬 | TC2133-27 | PA+PES 27tex/ 27tex | 按标样及附录F | 裤腰面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无纺粘合衬 | NT2837-25G | PA尼龙/涤轮热压非织造布 | 按标样及附录F | 腋下片、后身肩缝、后领口、袖山衬条、前身驳头上端、袋口垫衬、袋口嵌线、裤门襟面 | 上衣里、里袋袢、上衣袋口垫布、领前端垫条、里袋、卡袋嵌线、挂面牵条 |
材料名称 | 规格 | 要求 | 用途 | 执行标准 | |
精梳棉涤混纺布 | 纤维含量:棉:80%;涤:20%;纱支:100S/2×100S/2 | 按标样及附录A | 衬衣面、里 | 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服行业标准2010式审判服标准中(FYFB/T001-2010)标准执行 | |
高士缝纫线 | 11.8tex×2(棉包涤) 包芯纱 | 按标样 | 缝纫、环缝、打结、锁眼 | 衬衣面、里 | |
高士缝纫线 | 11.8tex×3(涤纶) | 11.8tex×2(棉包涤) 包芯纱 | 钉扣 | 缝纫、环缝、打结、锁眼 | |
绣花线 | 13.2tex | - | 胸带、袖头 | 钉扣 | |
粘合衬 | C1113-15 | PE 13tex×13tex | 按标样及附录C | 第一层翻领衬、袖头衬 | 钉扣 |
粘合衬 | C1113-24 | PE 13tex×13tex | 按标样及附录C | 第二层翻领衬 | 钉扣 |
粘合衬 | TC1113-28 | PA 83dtex/48F×111dtex/48F | 按标样及附录C | 底领衬、门襟贴条衬 | 钉扣 |
领角插片 | 长:5.5cm,宽:1.0cm 厚:0.23--0.26cm | - | 翻领领尖 | 底领衬、门襟贴条衬 |
材料名称 | 规格 | 要求 | 用途 | 工艺标准 | |
高支仿毛薄花呢 | 粘胶纤维40%;碳纤维10%;聚酯纤维34.5%;弹性聚酯纤维10%;桑蚕丝5%;导电纤维0.5%;100/2*100/2;纱支100/2*100/2;密度396*355;克重215;幅宽150;组织2/1。颜色:灰色 | 符合国家面料技术要求合格的规定 | 面料、挂面、领子、贴袋、袋盖、裤斜插袋、后袋口垫布、裤门襟里、裤里襟面、裤串袋 | 未标注的或标注不详细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业务装备技术标准《人民法院审判服夏装技术标准》为准并按照以上标准执行 | |
涤棉隐条细布 | 成分:35%棉;65%涤 | 按标样及附录A | 裤斜插袋布、后袋布、 裤里襟里、大裤底、包条、腰里布 | 面料、挂面、领子、贴袋、袋盖、裤斜插袋、后袋口垫布、裤门襟里、裤里襟面、裤串袋 | |
涤棉隐条细布 | 成分:35%棉;65%涤 | 成分:35%棉;65%涤 | 按标样及附录A | 裤斜插袋布、后袋布、 裤里襟里、大裤底、包条、腰里布 | |
醋酸绸 | 成分:100%醋酸克重:65g/m;纱支:75D×100D;密度:104×72,平纹 | 按标样及附录B | 上衣前身、包边滚条、兜盖里、裙里 | 按标样及附录A | |
机织粘合衬 | 30D | PA 33tex/33tex | 按标样及附录C | 前身、挂面、领子、兜盖、底边、袖口、裤门襟、兜口、底边、袖口、袋盖 | 按标样及附录A |
机织粘合衬 | 30D | PA 33tex/33tex | 按标样及附录C | 前身、挂面、领子、兜盖、底边、袖口、裤门襟、兜口、底边、袖口、袋盖 | 按标样及附录A |
无纺粘合衬 | NT2837--25G | PA 尼龙/涤纶热压非织造布 | 按标样及附录C | 前后身领口、肩缝、袖笼、止口、襟门禁面 | 按标样及附录A |
缝纫线 | 涤纶包芯线 | 10.7tex×3 | 按标样及附录D | 面缝纫、打结、钉四眼扣 | 按标样及附录A |
缝纫线 | 涤纶包芯线 | 10.7tex×2 | 按标样及附录D | 里缝纫 | 按标样及附录A |
缝纫线 | 涤纶线 | 11.8tex×2 | 按标样及附录D | 环缝、锁眼、打结底线、手工扦缝 | 按标样及附录A |
缝纫线 | 涤纶线 | 9.7tex×3×3 | 按标样及附录D | 钉门禁扣 | 按标样及附录A |
缝纫线 | 涤长丝线 | 167dtex×3 | ---- | 锁眼、眼结面线、珠边 | 按标样及附录A |
缝纫线 | 涤纶线 | 9.7tex×2 | ---- | 机纤脚口、裤腰、底边、袖口 | 按标样及附录A |
缝纫线 | 无色涤长丝线 | ---- | 商标 | 按标样及附录A | |
树脂扣 | 外径:Ф20mm;厚度:4.0mm | 按标样及附录E | 前门襟、下贴袋、备用扣 | 商标 | |
树脂扣 | 外径:Ф15mm;厚度:3.0mm | 外径:Ф20mm;厚度:4.0mm | 上衣袋、裤前门襟、裤后袋、备用扣 | 前门襟、下贴袋、备用扣 | |
四件裤钩 | 不锈钢 | 按标样及附录F | 裤腰头 | 上衣袋、裤前门襟、裤后袋、备用扣 | |
尼龙编织拉链 | 3#单项拉头 | 按标样及附录G | 裤门襟 | 裤腰头 | |
上衣商标 | 按3.8规定 | ---- | 上衣商标 | 裤门襟 | |
裤子商标 | 按3.8规定 | 按3.8规定 | 裤子商标 | 上衣商标 | |
号型商标 | 按3.8规定 | 按3.8规定 | 领吊袢 | 裤子商标 | |
上衣洗涤标签 | 按3.8规定 | 按3.8规定 | 上衣侧缝 | 领吊袢 | |
裤子洗涤标签 | 按3.8规定 | 按3.8规定 | 裤子裤腰 | 上衣侧缝 |
四、投标报价要求3.供应商承诺在一个服务周期内,若甲方有追加采购服装的需求,按照此次中标价供货。2.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1.到货并验收合格后,如发现不合体、材料及加工质量等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返厂整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返厂整改后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单位的通知后2周内完成返厂整改;三、售后服务注:本次换发服装种类为冬装1套、春秋装2套、夏装2套(女性下装为筒裤、筒裙各一条)、长袖白衬衣2件、领带两条(红、蓝各一条)、大小胸徽各一枚;
2.样品应按照本次采购的技术要求制作,投标供应商应在样品的常规位置装订企业商标、号型标、洗涤标等;1.为了准确评价投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规定式样和参数要求提供所投货物全部样品,且样品的技术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所述完全一致。产品样品提供要求如下:五、投标样品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所报总价或者单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总价或者单价,有可能影响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供说明(包括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在内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资料提供不齐全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对待。1.投标供应商所报货物的单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审判服采购指导价格的通知》(法〔2013〕17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报价,所报货物单价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指导价(夏装(短袖衬衣、夏裤、夏裙)无指导价,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次采购需求自行报价);
样品递交明细表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 |
1 | 春秋装 | 套 | 1 | 男:175/96A |
2 | 冬装 | 套 | 1 | 男:175/96A |
3 | 夏装 | 套 | 1 | 男:175/96A |
3 | 夏装 | 套 | 1 | 女:165/84A(夏裤、夏裙各一条) |
4 | 内穿长袖白衬衣 | 件 | 1 | 男:175/96A |
5 | 领带 | 条 | 2 | 红、蓝各一条,标准型 |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交货期及质保期6.样品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北路1号陕西宾馆18号楼2-8会议室。5.样品递交时间:2022年7月14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递交样品;4.评审结束以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衣进行封存,作为服装材质和工艺验收的依据。履行合同的服装质量及加工工艺不得低于样衣水平,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和拒付。未中标的投标样品公示期结束后统一退还,须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取回,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行处理;3.样品的外包装箱应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及产品清单,不符合规定的样品将不予接受;
2.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交完整的验收报告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七、验收要求3.质保期:3年,产品实施“三包”。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5.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支付手续前,为采购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4.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双方无争议后,采购人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3.货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2.合同签订完成,且完成量体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八、付款方式
一、总则本次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及政策执行。投标须知前附表(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6.上述时间不包括采购人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
序号 | 条款序号 | 内 容 | ||||||||||
一、总则 | ||||||||||||
1 | 1.1 | 项目名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换发审判服装项目采购预算:33,200,0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2 | 1.2 |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80号联系人:傅老师联系方式:029-85558216 | ||||||||||
3 | 1.4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中心D座2206室联系人:李浩、贾旭鸣联系电话:029-81106093 | ||||||||||
4 | 2.1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 ||||||||||
5 | 2.1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
6 | 2.2 | 2.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下文件以证明其资格:2.2.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会议日期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2.2服装品牌注册商标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2.3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保函(格式)(若提交保函,应于开标前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2.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2.2.5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符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提供)。 | ||||||||||
7 | 2.3 | 2.3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其资格:2.3.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3.2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8 | 2.12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
二、招标文件 | ||||||||||||
9 | 7 | 投标答疑会时间:无投标答疑会地点:无 |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0 | 13.1 | 本次投标活动需交纳保证金为: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 | ||||||||||
11 | 13.2 | 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1.银行转账 2.电汇 3.保函 | ||||||||||
12 | 13.3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会议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 开户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52880188000025295 开户行:光大银行西安丈八东路支行 转账事由:DQ-2022050-ZB项目投标保证金 | ||||||||||
13 | 14.1 |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 | ||||||||||
四、投标文件密封、递交 | ||||||||||||
14 | 15.1 |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电子版本壹份(以U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包含.doc/.docx格式及正本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共柒份。 | ||||||||||
15 | 15.2 | “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另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 | ||||||||||
16 | 15.3 | “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按照本须知2.3条要求内容组成。 | ||||||||||
17 | 15.4 | “评审证明材料”(如果有)按照评审表要求内容组成。 | ||||||||||
18 | 17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4日9时30分止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北路1号陕西宾馆18号楼2-8会议室 | ||||||||||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 ||||||||||||
19 | 19 | 开标、评标、定标: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
七、询问、质疑、投诉 | ||||||||||||
20 | 21.2 | 询问(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浩、贾旭鸣联系电话(传真):029-81106093电子邮箱:deqinjxm@126.com | ||||||||||
21 | 22.1 | 质疑(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浩、贾旭鸣联系电话(传真):029-81106093电子邮箱:deqinjxm@126.com | ||||||||||
八、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 ||||||||||||
22 | 24.1 |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对。如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
23 | 26.1 |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 ||||||||||
24 | 26.2 |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
100以下 | 1.5% | |||||||||||
100~500 | 1.1% | |||||||||||
500~1000 | 0.8% | |||||||||||
1000~5000 | 0.5% | |||||||||||
25 | 招标结果公告媒体: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 |
1.5“招标采购单位”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1.4“采购代理机构”系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1.3“监督机构”系财政主管部门及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1.2“采购人”系指投标邀请函中所指采购人,亦指甲方、业主;1.1“本项目”系指投标邀请函中所描述项目。1.定义
2.2.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2.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下文件以证明其资格:2.1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或(和)服务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1.7“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1.6“投标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和)服务,并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会议日期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备注:(1)以上文件为必备资格证明,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2.2.5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符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提供)。2.2.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2.2.3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保函(格式)(若提交保函,应于开标前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2.2服装品牌注册商标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4)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3.2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3.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3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以证明其资格:(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供应商资格声明》、《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4.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2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2.4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以上材料提供原件,附于“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无需密封),资格审查结束后退还,投标供应商若不能全部提供,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5.2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5.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应当在清单之内采购。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2.5.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5.5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5.4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的,则投标文件无效。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质疑书、提交投诉书、提交投标文件。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7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任何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6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合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2.5.10国家确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2.5.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12.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与《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未经核准同意,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本国产品,投标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12关于产品和服务2.11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应由投标供应商负责获得并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其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投标供应商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包含在相应报价中。一旦使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采购人不再承担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以上法律或经济纠纷由投标供应商承担。2.10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或(和)服务,其来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如有发现,相关质疑、投诉、投标均无效。
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及变更文件组成:4.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3.1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投标费用2.12.2如招标文件中已说明,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在提供的进口产品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必须同时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
4.1.6投标文件格式4.1.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1.4开标、评标、定标4.1.3投标供应商须知4.1.2用户需求书4.1.1投标邀请函
6.1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招标文件的修改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5.1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需求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5.招标文件的澄清4.1.7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及变更文件等。
7.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7.答疑会和现场考察6.3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延期公告将以6.1所述方式通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6.2为使投标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7.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如需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
10.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0.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4如果因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9.3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9.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并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4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11.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1.1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11.投标的报价10.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1.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1.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1.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合理设置段落间距,建议正文行距不超过2倍、段前段后不超过1行。2)建议正文字体大小采用小四或不超过四号字体编制、小标题字体大小合理设置;1)建议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外)统一按照A4规格纸张制作;12.1为倡导节约用纸,规范投标文件编制,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为避免个别投标供应商过于追求文件厚度而采用二号等超大号字体、超大字间距及行距等:12.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1.6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13.1本次投标活动需交纳保证金为: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13.投标保证金12.5投标文件因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12.4除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才有效。12.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2.2投标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相应格式及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装订成册;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开户名称: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13.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会议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13.2.3保函13.2.2电汇13.2.1银行转账13.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支付:
13.5投标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和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视为投标无效。13.4投标供应商未交纳、未足额交纳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备注: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供应商名称汇款,汇款凭证标明项目编号,如以个人汇款,视为无效。转账事由:DQ-2022050-ZB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光大银行西安丈八东路支行账号:52880188000025295
13.8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3.7.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一份)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账户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账户退还。13.7.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账户退还;13.7投标保证金退还13.6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会退回原项目投标供应商账户,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新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交纳保证金。
13.8.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8.5中标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3.8.4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3.8.3中标供应商未按时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3.8.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13.8.1开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所投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四、投标文件密封、递交14.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4.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算九十(90)个日历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5“评审证明材料”(如果有)按照评审表要求内容组成,封口处应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及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评审证明材料”字样及“清单目录”,投标时递交,评审结束后退还。投标供应商若不能按照本须知2.3条要求提供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5.4“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按照本须知2.3条要求内容组成。“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文件应汇总放置于在一个文件袋中(无须密封),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字样及“清单目录”,投标时递交,资格审查结束后退还。15.3为方便开标唱价,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另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封口处应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及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非公开唱标不得启封”字样,投标时递交。15.2投标文件电子版本壹份,所提交的电子版本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以U盘形式提供,文件格式包含.doc/.docx格式及正本盖章后扫描的.pdf格式)。在封口处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字样。15.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副本须分别胶装成册,正、副本和电子版本分开密封。正、副本不允许活页夹装订,由于装订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得散落、丢失等,责任自负。在封口处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标段(如果有)、包号(如果有),并注明“投标文件正(副)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字样。
16.4无论投标供应商中标与否或者投标无效,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16.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1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16.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16.投标文件递交15.6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18.2投标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1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补充和撤回投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2因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7.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投标文件。17.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纪律要求19.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五、开标、评标、定标18.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8.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18.3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2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2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20.投标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20.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9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0.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20.7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0.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20.5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2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如果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1.1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1.询问七、询问、质疑、投诉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20.1-20.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如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同时无效。
质疑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果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供应商有效联系方式等。22.2质疑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22.1投标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果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22.质疑21.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2.4.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2.4.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22.4.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或潜在投标供应商;2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2.3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签字不得以签名章代替,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
2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二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书是否有效做出答复。22.4.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22.4.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22.4.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22.4.5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22.4.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23.3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3.投诉2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信函、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质疑书,质疑书以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时间为准。22.6对于有效的质疑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
25.合同的履行24.2中标供应商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4.1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对。如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4.签订合同八、合同的签订及履行23.4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6.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6.采购代理服务费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5.3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人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25.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十、其它事项26.4中标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保证金,以弥补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26.3中标供应商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帐户为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电汇或现金形式缴纳。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6.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29.2具体详见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9.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29.信用担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和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28.拒绝商业贿赂27.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排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一、组织开标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
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2.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委派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二、资格审查4.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三、组织评标4.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3.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2.3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存在疑点,要求投标供应商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更清晰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的。
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1.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1.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1.2宣布评标纪律;
2.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8核对评标结果;
2.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2)技术复杂;(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3.1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组建评标委员会2.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2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3)社会影响较大。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后的打分,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评标程序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4.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5.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5.2.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应通过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2.2依照民法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评标委员会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投标文件做出评判。5.2.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
5.3.3商务评审技术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表《技术评审表》。5.3.2技术评审5.3.1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评分分值分配如下:5.3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分值 | 55分 | 15分 | 30分 |
3)对投标货物或(和)服务内容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2)对投标货物或(和)服务内容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按非实质性响应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3.4.1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5.3.4价格评审商务评分项明细及各单项所占分值详见附表《商务评审表》。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5.3.4.2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扶持: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和响应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货物、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投标对待。6)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5)对数量的评审,以《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4)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一)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注意: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3.4.4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扶持1)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3.4.3对监狱企业的扶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5.3.4.6计算价格评分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5.3.4.5评标价的确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响应报价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5.4.1.2关于同一品牌产品的处理5.4.1.1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5.4.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5.4推荐中标候选人5.3.5评标总得分及统计: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根据比价原则评出价格评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价格评分=(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分值。
5.4.1.3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核心产品为两个以上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有部分采用或全部采用相同品牌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因素确定核心产品(可能不止一种),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最低的方式确定一个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采购人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明确中标供应商及中标金额。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5.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节能产品占比(由高到低);(2)环保产品占比(由高到低);(3)投标报价(由低到高);(4)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6.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6.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6.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
2.本项目采用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1.中标价的确定四、中标6.8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在评审前提供《委托评审小组定标授权书》,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采购人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1)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标委员会名单。(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3)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1.审查人员对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资格审查表附表1:《资格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项(即供应商资格条件) | A投标供应商 | B投标供应商 | C投标供应商 | D投标供应商 | |
1 |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 |||||
1.1 |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1.2 | 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会议日期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 |||||
1.3 | 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
1.4 | 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
1.5 | 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2 | 服装品牌注册商标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3 |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保函(格式)。 |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 |||||
5 | 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符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无需重复提供)。 | |||||
结 论 | ||||||
不通过原因说明 |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1.评审时评委对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符合性审查表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供应商投标有效性审查项 | A投标供应商 | B投标供应商 | C投标供应商 | D投标供应商 | |
1 | 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 | |||||
3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 | |||||
4 | 开标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且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
5 | 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重大保留或偏差。 | |||||
6 | 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 | |||||
结 论 | ||||||
不通过原因说明 |
技术评审表附表4:《技术评审表》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价格评审表附表3:《价格评审表》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序号 |
价格评分 | 各有效供应商的评审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分值。 | 30分 | 1 |
小计 | 30分 |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序号 |
材料选择 | 1.根据投标产品材质清单,从主辅料选择、材料质量、产品制作工艺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由评委结合投标单位提供的2019年1月份以来省级以上检验部门或符合行业规范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材质清单及其它技术资料按优劣赋分。提供产品材质清单、检测报告完整、材料选择好的得(8-15]分;提供产品材质清单、检测报告完整、材料选择一般的得(4-8]分;提供产品材质清单、检测报告不齐全、材料选择差的得(1-4]分;不提供产品材质清单及检测报告的不得分。注:省级以上检验部门或符合行业规范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15分 | 1 |
生产工艺 | 供应商对投标产品的生产工艺进行说明,由评委进行综合比较,按优劣赋分。提供的生产工艺说明完整可行、科学合理,得(7-10]分;提供的生产工艺说明较为完整,且合理性、可行性较高,得(4-7]分;提供的生产工艺说明基本合理可行,得(1-4]分;不提供生产工艺说明的不得分。 | 10分 | 2 |
供货方案 | 投标供应商能够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完整可行的供货方案,资金等保障措施可靠,能够保证按期供货,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进行赋分:1.方案完整可行,措施可靠,科学合理,能够保证按期供货,评价为优得(4-5]分;2.方案基本完整可行且能够保证按期供货,评价为良得(1-3]分;3.方案较差或无响应得0分; | 5分 | 3 |
主要生产设备 | 投标供应商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厂家的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主要生产设备的购货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进行赋分:1.生产设备完备齐全得(3-5]分;2.生产设备基本齐全得(1-3]分;3.无响应不得分。 | 5分 | 4 |
样品评价 | 根据投标样品及样品质量、样品材质、做工精细程度、工艺等内容,由评委按优劣赋分。1.产品用料材质优良、工艺好、精细程度高得(15-20]分;2.综合程度较高计(7-15]分;3.一般计(1-7]分;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款式和颜色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服行业标准2010式审判服标准中(FYFB/T012-2010、FYFB/T011-2010、FYFB/T010-2010、FYFB/T010-2010)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业务装备技术标准《人民法院审判服夏装技术标准》的,本项不得分。 | 20分 | 5 |
小计 | 55分 |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商务评审表附表5:《商务评审表》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类别 | 评审内容 | 分值 | 序号 |
同类项目业绩 | 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货合同、验收单、供货发票等,资料不齐全不得分)。注: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附于“评审证明材料” | 5分 | 1 |
客户评价 | 投标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服务过的同类客户(公检法司)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评价证明,每份评价为优的评价证明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5分。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客户评价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附于“评审证明材料”。 | 5分 | 2 |
履约及售后服务 | 1.售后服务方案及应急保障承诺完善,措施科学、合理得(3-5]分;2.售后服务方案及应急保障承诺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可行得(1-3]分;3.无响应不得分。 | 5分 | 3 |
小计 | 15分 |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进行了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一、政府采购合同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1.2货物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中标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分项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1.2.3货物质量:。1.2.2货物数量:;1.2.1货物名称:;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4.5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支付手续前,为采购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1.4.4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双方无争议后,采购人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1.4.3货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1.4.2合同签订完成,且完成量体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1.4.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1.5.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5.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4.6上述时间不包括采购人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
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1.8合同生效1.7.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
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二、合同一般条款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包装和装运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
2.6.2合同签订完成,且完成量体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2.6.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本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6上述时间不包括采购人正常办理支付报批手续的时间。2.6.5供应商承诺在采购人办理以上各期付款的支付手续前,为采购人出具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2.6.4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双方无争议后,采购人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2.6.3货物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
2.9货物的风险负担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质量保证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0延迟交货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
2.16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5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4税费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检验和验收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计量单位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通知和送达
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2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21履约保证金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注:最终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条款为准修订。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三、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2合同份数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 | 按照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约定执行。 |
投标文件项目(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注: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或导致投标无效。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三、投标函(格式)........................................................x二、自查表................................................................x一、资格证明文件..........................................................x目录时间:投标供应商:
一、资格证明文件八、承诺书................................................................x七、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x六、商务部分..............................................................x五、技术部分..............................................................x四、报价表................................................................x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本公司郑重声明我方符合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申告并承诺如下: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1.1供应商资格声明注: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2.2条要求内容组成,未按照要求提供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7.我方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果有)。6.我方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罚也由我方承担。相关证明材料附后,如有需要,我方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更多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开标会议日期前十二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税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在开标会议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会议日期不足一年的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我方为项目(项目编号:)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汇款声明函(格式)1.3保证金汇款声明函/保函1.2服装品牌注册商标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退还保证金时请按转出原账户划入我方账户。我方理解并保证: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对于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而有可能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我方承担。
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提供,若提交保函,应于开标前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保函(原件)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附: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性别:职务:签发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及标段)(项目编号:)的响应、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投标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开标会议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90天。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注:签字不能以签字章代替!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人像面) |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 |||||
企业法人 | 企业名称 | ||||
企业法人 | 法定地址 | ||||
企业法人 | 邮政编码 | ||||
企业法人 | 工商登记机关 | ||||
企业法人 | 税务登记机关 | ||||
企业法人 | 机构代码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性别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公章)年 月 日 |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各投标供应商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进行自测,判断属于中型、小型还是微型企业。(1)关于中小企业判定特别提醒: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将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1.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有)、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果有)(格式)注:签字不能以签字章代替!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
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判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关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2)关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17〕141号)的规定:备注: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名称变更证明(如果有)1.6名称变更证明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4商务评审自查表2.3技术评审自查表2.2“★”条款自查表(如果有)2.1符合性自查表二、自查表注: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条款自查表2.2“★”条款自查表(如果有)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符合性自查表2.1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投标文件语言及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2 |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3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均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外)。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4 | 开标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且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5 | 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重大保留或偏差。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6 | 没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被视为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序号 | “★”条款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2.4商务评审自查表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技术评审自查表2.3技术评审自查表注:此表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的招标(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投标。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三、投标函(格式)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内容 | 证明文件(如有) |
1 | 见投标文件()页 | ||
2 | 见投标文件()页 | ||
3 | 见投标文件()页 | ||
4 | 见投标文件()页 | ||
5 | 见投标文件()页 | ||
6 | 见投标文件()页 | ||
7 | 见投标文件()页 | ||
8 | 见投标文件()页 | ||
9 | 见投标文件()页 | ||
… |
(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电子版本份。(投标供应商名称)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采购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七)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十)我方符合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九)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八)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罚也由我方承担。(7)我方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如果有)。(6)我方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代表姓名:.职务:.传真:.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十二)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4.1开标一览表4.2分项报价表(格式)4.1开标一览表(格式)四、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供应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交货期 | |
备注: |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4.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3.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一览表》格式以外的内容不予公开唱标,并不作为评标依据。2.《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文件内装订外,另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封口处应有投标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及投标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1.此表“投标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总数,包括完成《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全部内容的所有可预见以及不可预见的费用。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项报价表(格式)4.2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自拟格式应能清楚表达开标一览表总报价组成;1.分项报价表可参照以上格式提供,也可由投标供应商自拟格式;注:投标供应商:
一、货物、设备及材料类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
1 | ||||||||||||||
2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
二、服务类详列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备注 | |||||||
4 | ||||||||||||||
5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
三、其他费用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说明 | |||||||
7 | ||||||||||||||
8 | ||||||||||||||
…… | ||||||||||||||
合 计 | 数量合计: | 报价合计: 元 | ||||||||||||
四、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 (以上各合计项与开标一览表中的对应项均一致相符,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 ||||||||||||||
五、其他参考费用 (下列报价不列入投标/报价总价内) | ||||||||||||||
分 项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单价 | 使用周期 /寿命 | |||||||||
常用易损件及配件 | ||||||||||||||
质保期满后将要发生的必要服务项收费标准: |
五、技术部分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3.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2.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5.3生产工艺;5.2材料选择;5.1.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5.1.1货物说明一览表5.1设备配置及产品选型;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技术评审表》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投标供应商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其要点和主要内容为:
货物说明一览表5.1.1货物说明一览表5.1设备配置及产品选型;5.6投标供应商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5.5主要生产设备;5.4供货方案;
序号 | 货物名称(含主要部件) | 品牌 | 型号 | 制造厂家 | 产地 | 技术参数与要求 |
1 | ||||||
… | ||||||
N |
5.本表“技术参数与要求”与实际产品的技术资料彩页、正规宣传资料应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4.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操作说明等资料应附于表后。3.“技术参数与要求”必须详细、具体。严禁复制、粘贴招标文件。2.若货物无具体品牌和型号的必须特别注明。1.本表须如实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空缺项目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
5.2材料选择说明:请按所投项目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认真填写本表。偏离说明填写: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是否为标注“★”技术参数填写:是或否。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5.1.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6.若此表格式和(或)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供应商可自拟格式,但是要体现表中内容。
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是否为标注“★”技术参数 |
6.1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材料六、商务部分5.6投标供应商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5.5主要生产设备5.4供货方案5.3生产工艺
6.1.6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6.1.5客户评价6.1.4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6.1.3同类项目业绩6.1.2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信用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6.1.1企业简介
6.1.2资质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信用等级证书/产品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6.1.1企业简介6.1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材料6.4其他6.3售后服务方案6.2商务条款响应说明
2.对于证明材料的特殊要求参照评审表。1.投标供应商(仅限于投标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注:同类项目业绩6.1.3同类项目业绩
合同签订时间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2.对于证明材料的特殊要求参照评审表。1.对于主要管理、技术、服务人员可另页单独介绍。注: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6.1.4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职责分工 | 姓名 | 现职务 |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 职称 | 专业工龄 | 联系电话 |
总负责人 | ||||||
主要技术人员 | ||||||
主要技术人员 | ||||||
主要技术人员 | … | |||||
主要售后服务人员 | ||||||
主要售后服务人员 | ||||||
主要售后服务人员 | … |
商务条款响应表6.2.1商务条款响应表6.2商务条款响应说明(如有,请扼要叙述)6.1.6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6.1.5客户评价
序号 |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的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要求 | ||
3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供应商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4 | 可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供货来源或供货渠道与品质的合法性证明 | ||
5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起不少于90日 | ||
6 | 报价内容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7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 | ||
8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 | ||
9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保修期/质保期 | ||
10 |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的各项要求 | ||
11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的各项条款 | ||
12 | 同意按照本项目要求缴付各项款项 | ||
13 | 同意采购方以各种方式对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
14 | 其他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
七、投标供应商认为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6.4其他售后服务方案应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体现投标供应商自身服务优势,格式自拟。6.3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6.2.2商务条款响应说明注: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供应商完全响应,则在“是否响应”栏打“√”,空白或打“Х”视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扼要叙述。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8.1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八、承诺书
7、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单位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或(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2、不向政府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8.2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年月日全权代表:(签字)承诺单位:(盖章)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年月日全权代表:(签字)承诺单位:(盖章)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如果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制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制定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自愿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承诺书Ⅲ承诺书Ⅱ8.3其他承诺书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 | ||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 ||
供应商 | 法定代表人 | 日 期 |
(公章) |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询问函1.询问函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供应商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质疑书格式年月日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询问人:(公章)
1.质疑内容采购文件页,内容“”损害了我公司权益,()质疑采购文件一、我公司认为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司权益,具体事项如下:(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我公司依法参与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年月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我公司认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中,(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质疑书
1.于年月日,在进行的(收取采购文件(样品)、开标、谈判)过程,发生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的事项,()质疑采购过程我方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无质疑。我方请求采购文件做如下修改: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证据见附件第页)
1.于年月日公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发生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的事项,()质疑采购结果我方对其他采购过程无质疑。我方请求: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证据见附件第页)
质疑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二、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要求贵方就上述质疑事项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限期内作出回复。我方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其他内容无质疑。我方请求: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证据见附件第页)
1.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证据予以支持。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备注:年月日电子邮箱:传真:地址:邮编:项目联系人:电话(手机/座机):
封袋正面标识式样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不予受理。5.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3.质疑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如果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供应商有效联系方式等。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副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副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格式B: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格式A: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非公开唱标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非公开唱标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格式D:开标一览表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电子版本)(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格式C: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格式F:评审证明材料封袋正面标识式样格式C: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评审证明材料封袋正面标识式样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格式E: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评审证明材料(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致:陕西德勤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评审证明材料(非开标会议不得启封)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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