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高速公路(<本溪分公司>管辖区域)日常养护工作(2022年-2025年)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10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xd-2024-zbdl-054/2024-xb-dt-071
预算金额10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晨曦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杰024-837388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辖区域)日常养护工作(2022年- 2025年)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4-ZBDL-054/2024-XB-DT-07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高速公路(〈本溪分公司>管辖区域)日常养护工作(2022年- 2025年)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7万元,招标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省高速公路(管辖区域)日常养护工作(2022年- 2025年)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项目第一标段,养护范围包括丹阜高速公路本溪 段(K87+200-K185+400)、辽中环线高速公路本辽辽线本溪段(KO+000- K8+308)、辽中环线高速公路铁本线本溪段(K335+418- K375+392)养护内容包括高速公路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 安全设施、绿化等经常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按合同约定开 展的各类巡视、检查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本溪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本溪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不得少于采购范围预估台数。如 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不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 件或购车发票复印件或车辆保险单复印件或购车合同复印件;如为供应商租赁 的,须提供不少于采购范围备注台数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及 租赁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清晰显示供应商相应信息。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机械设备租赁业绩。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 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6)供应商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 (7)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详见本公告附件1) 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5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3.服务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4日,每日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lnxinda2021@163.com 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名称+054本溪分公司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第一标段 O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③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 文件的无需提供)。 ④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2)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50110888000000453 汇款应备注单位名称和用途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 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 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11日13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3:00时至13:3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1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 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 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 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张晨曦 电 话:131302286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系人: 刘杰 电 话: 024-83738870 电子邮件: lnxinda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衣、〈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采购范围和质量标准 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本溪段)机械设备租赁情况表
序号细目规格型号、单位预估总量预估台数
1载货汽车4t台班16008
2挖掘机75型台班901
3铲车20型台班901
4叉车3t台班901
5吊车8t台班901
*各项交通组织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工作时间以甲方施工时间安排为准。 质量标准: (1)、载货汽车:额定载重量4t以上,车辆状况及机械性能完好,配备有经验的操作 手一名。 (2)、挖掘机:标准斗容满足0.3m³以上,最大挖掘高度7m,最大挖掘深度4m,车辆 状况及机械性能完好,配备有经验的操作手一名。 (3)、铲车:标准斗容满足1m³以上,额定载重量1.5吨以上,最大卸载高度3m以上, 车辆状况及机械性能完好,配备有经验的操作手一名。 (4)、叉车:额定起重量≥3000kg,门架起升高度≥3m,车辆状况及机械性能完好, 配备有经验的操作手一名。 (5)、吊车:额定起重量≥8000kg,车辆及吊车卷扬机性能完好使用正常,配备有经 验的操作手一名。 (6)、产品技术指标符合《辽宁省高速公路(管辖区域)日常养护工作 (2022年-2025年)2024年机械设备租赁项目》设计要求。 (7)、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要求。
附件2:获取文件登记表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获取时间 备注 注:本表格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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