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大门口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9.8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xgl24gz18199
预算金额99.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工020-3428527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2
公告正文

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大门口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10日 18:2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大门口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
行政区域海珠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8: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预算金额¥99.8633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34285274-825
采购单位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远安路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34285274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34285274
附件:
附件1项目报名登记表-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大门口改造工程.docx

项目概况

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大门口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4GZ18199

项目名称: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大门口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8633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8633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概况: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远安校区大门口改造工程;数量1项;最高限价:人民币998,633.37元;

(2)简要服务要求:依据本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60日历天内,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不包括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4)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6)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按格式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④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至 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现场报名或发送资料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1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格式签署《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供应商将下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网上报名: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详见附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现场报名:供应商至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缴纳标书款,并获取磋商文件。

2)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填写打印上述报名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gdyxxg@163.com),由工作人员审核(咨询电话020-34285274)报名资料通过后,供应商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缴纳标书款【磋商文件获取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寿路支行;账号:4405 0158 1108 0000 0704),须使用对公账号汇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3)磋商文件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14:00:00至14:3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     

地址:广州市远安路78号        

联系方式:020-342852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20-34285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电 话:  020-3428527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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