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宁市伊犁河景区河道整治清淤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金额
146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6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萍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冬娥0999-80979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6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伊宁市伊犁河景区河道整治清淤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发布时间:2024-01-24 19:4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伊宁市伊犁河景区河道整治清淤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宁市伊犁河景区河道整治清淤工程项目 已由  伊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伊市发改【2023】302号、伊市发改【2023】46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伊宁市伊犁河景区河道整治清淤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伊宁市

2.1.2建设规模:河道清淤、修整河岸,铺设DN500-800中水管网500米。

2.1.3 总投资额:1460万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公告共划分一个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和设备配套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施工: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单);

设计: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设计完成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6、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的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职称证中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须在有效时间内,牵头人提供)

3.10、其他要求: 1.企业需开具无不良行为承诺书;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需提供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证;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01  25  10  00分至 2024 01  29 19  3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交易系统http://218.84.46.136:81/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02  06  10 30 分。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四楼)。

5.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伊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13319998629。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 伊宁市                  址:伊宁市融合大厦B座1127室

   编:                         编:  835000                 

人:  李萍               人:   张冬娥、陈佳东          

   话:  0999-8359832            话:  0999-8097978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