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尾气后处理载体总成项目
金额
107.4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7.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缪梦丹18168365258
中标公司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4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详情
尾气后处理载体总成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09-25 13:23:55

标段名称:尾气后处理载体总成项目

标段编号:0736-ZB20211796/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名称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第一名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4662.08

第二名

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1300653.73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1 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近一年(2020年)税务评级为B级及以上。 3)近一年(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4)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或官网截图。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但2)和3)需满足要求。 不合格
2 重要指标★2 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不合格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

系人:缪梦丹

电话:18168365258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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