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通信线路迁改方案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74-8835852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0
公告正文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通信线路迁改方案设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通信线路迁改方案设计咨询服务,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有高速公路概况:既有高速为同三国道主干线宁波市境高速公路大契至西坞段公路工程,工程起于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终点位于奉化西坞甬台温高速公路一期二期分界点,与西坞至麻岙岭段相接。路线经鄞州区姜山镇、奉化区西坞街道,现状高速设姜山北、鄞州南两处互通式立交。宁波姜山至西坞段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km/h,路基标准宽度26m200112月建成通车。据统计,2019年宁波段路段年平均日交通量已达到56937pcu/d,已降至四级服务水平,局部路段如姜山北至奉化互通段交通量已超7万辆,交通量已饱和。既有高速主要规模有主线桥梁大桥1364/6座,中桥807/14座,小桥134/5座,涵洞42道,通道桥20座,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6座。

2.1.2 改扩建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自北向南经鄞州区姜山镇东北侧,在姜山镇东南侧上跨鄞城大道,继续向南至奉化界、跨鄞奉江、大成东路、终于西坞街道西南侧,接同步改扩建的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项目路线全长约14.089公里,其中沿既有高速两侧抬升高架长 13.255公里,改扩建段长0.834公里。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64.003 亿元,其中建安费约 42.707 亿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通信线路迁改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具体包括审核本项目涉及的各通信管线产权单位出具管线迁改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并出具相应的方案审核咨询报告,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信线路迁改工作完成为止。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甲级资质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公示前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4309:0020245623:59前(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登录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5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10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52号凤凰新村78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万元。

7. 投标保证金

7.1金额:人民币6000元整。

7.2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58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 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jttz.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沧海实业大厦2

邮政编码:315191

人:池女士

   话:0574-8901896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8

邮政编码:315042

   话:0574-88358526/13545390526

电子邮箱:nbjtppp@163.com

人:陈先生/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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