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咸丰县财政局关于对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0.92万元
招标公司咸丰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考核单位名称:咸丰县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咸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核查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包括: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三)采购文件编制和评分标准设置情况;
(四)网上商城及电子卖场建设情况;
(五)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六)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八)质疑询问处理情况;
(九)基础工作情况,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影像资料保存、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十)采购人员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方法
采取单位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政府集中采购接收委托代理项目共计24个项目,其中已组织完成19个项目的采购活动,预算资金1400.92万元,成交金额1125.39万元,节约资金275.52万元,节约率约为19.67%;网上商城共计完成978个,成交金额1170.14万元。总体情况来看,政府采购中心在考核期内基本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采购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有待提升,采购文件编制和专家评审过程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采购人操作流程指导、履约验收等方面还需要提供更专业化服务;三是内控管理制度有待加强,对其工作不细致等问题进行了约谈提醒。

六、考核结果
经考核,县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较好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2023年度上半年工作总体评价为良好。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政府采购中心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卖场提档升级,同时进一步加强网上商城的日常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特别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积极为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创造条件,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建议:
1、参照先进地区做法,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2、完善内控制度,明确人员责任,同时加强外部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3、着力推进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



2023年08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