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倚麟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佳婷0512-6617237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江区长漾幸福河湖建设已由苏州市水务局以苏市水务〔2023〕2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100%。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三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长漾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腹地,水域面积6.94平方千米,岸线长度28.2千米,兼具引排水和生态等综合功能。现状长漾部分堤段堤顶高程偏低、护岸破损,不满足防洪标准;部分出入湖河道多年未疏浚,自净能力减弱;部分岸段木桩护岸损毁,易发生水土流失。为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管护能力,实施本项目是必要的。工程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河道排涝按20年一遇标准建设。工程地震设计基本烈度为7度,堤防等级为3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批复概算总投资人民币6701万元。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一)河湖系统治理

建设生态护岸4.0km,实施5.72km河道生态清淤,滨岸带生态廊道修复1940m,水生态提升修复河道2.41km,湖滨带生态修复2660m,新建便民人行桥2座,新建毫里泵站1座(排涝流量0.3m3/s)。

(二)管护能力提升

建设数字孪生长漾: 主要包括8处水位监测站点,1处水文气象监测站点,5处光谱水质自动监测站,21处视频监控站点,构建长漾数字孪生平台1套,建设智慧水务长漾分中心1个。

河湖长制工作示范:主要建立适用于长漾的幸福河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幸福长漾评价规范》,实施“河湖巡查管理平台”、“河湖长制管理平台”系统的改造升级。

本项目中河湖系统治理部分共分三个施工标段。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施工三标主要建设内容为:

河道清淤、驳岸建设、泵站(0.3立方米每秒)、水上木栈道、亲水平台、木构架、护栏、桥梁(桥宽4米,跨径51米)、绿化工程等。堤防及护岸级别为3级,圩内河道堤防、护岸及排涝泵站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以上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三标对应投资金额为人民币约1182.4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工期158天,工程计划202312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4515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6)项目管理人员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必须提供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连续6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B、C三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1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赋分值须在2.0分(含)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后不得增减、更换联合体成员。

注:信用等级赋分按照联合体牵头方信用分计入。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1115日至202311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上述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5日10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信用等级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投标人有效报价均值。

  1. 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③当有效标>5家且<9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一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④当有效标≥9家且<15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二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⑤当有效标≥15家且<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三个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⑥当有效标≥20家时,M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20%的家(四舍五入取整)后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如有效标为22,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4家,如有效标为23,即剔除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各5家);⑦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则M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0%计算。所有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价格均应剔除明标费(明标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824377.53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4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64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64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64

2

项目管理机构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1

3

信用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信用等级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7号)执行。

1)信用等级(4分):赋分值详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1日公布))。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提供截图。

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的得1分,二级的得0.9分,三级的得0.7分。提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否则不得分。

5

合计

70

技术部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资源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1)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1分)。

(2)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模板脚手架等安排合理(1分)。

(3)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关键路径准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可靠(2分)。

4

2

施工总平面布置

(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得(2分),否则酌情赋分;

4

3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工程资料管理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组织有保障(1分)。

(2)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2 分)。

(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1分)。

(4)文明工地和廉政文化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5 分)。

(5)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0.5分)。

6

4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现场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8分),否则酌情赋分;

(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得(8分),否则酌情赋分;

(2.1)河道疏浚(2分):疏浚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2)驳岸工程(2分):驳岸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3)桥梁工程(1分):桥梁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4)泵站工程(1分):泵站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有针对性,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2.5)临时工程(2分):排泥场建设、维护及尾水排放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施工围堰方案科学合理、保障措施可靠,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16

合计

30分

7.6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三个标段,分别为施工一标、施工二标、施工三标。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朱倚麟

联系电话:0512-63982096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蠡谐大厦一楼南侧

联系人:彭佳婷、成优

电话:0512-66172373

邮箱:szcxjt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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