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部分公益林区划调整勘验及编制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寨县部分公益林区划调整勘验及编制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项目
项目编号:ZCCG-JZ-1817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日期:2018年06月26日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汇盈生态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交口7#楼1楼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肆万陆仟捌佰(1468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内容:金寨县部分公益林区划调整勘验及编制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等。
(三)评标小组名单: 王恒义 易先刚 汪文军
(四)采购人名称:金寨县林业局
地 址:金寨县新江环北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 6545 8478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北京路鸿强大厦12楼
项目负责人:陈国洲 联系电话: 0551-6291268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余维俊 联系电话:0564-7359096
公告期限: 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7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金寨县林业局
安徽中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