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邀 请 函
询价编号:ZT11(09)-SZ17102-XJ-2024-02
公司/厂:
因 深圳地铁17号线17102标 施工需要,项目部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1 | 钢结构围挡 | A型 | 1.0mm板厚 | 米 | 1700 | 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中洲坊创意中心中铁十一局工地 | 包工包料 |
2 | 预制块 | 1m/块 | 块 | 1700 | |||
3 | 太阳能围挡灯 | 个 | 270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5.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中洲坊创意中心中铁十一局工地。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6.2.货款支付比例:买方收到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买方在办理结算收到足额发票后60天内支付卖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15%的价款在前基础上3个月内支付,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无息支付,依次类推,质保期6个月。如建设单位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则相应延长货款支付期限,未支付款项不计利息。
6.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7.报价有效期:60天
8.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方:谢红波 电话:18697956626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地铁17号线17102标一工区
2024年1月24日
询价函-拼装式钢围挡ZT11(09)-SZ17102-XJ-2024-0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