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公告附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FSCG2022-074
项目名称:2022年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公告附件。
方式: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潜在供应商应当依照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54093773@qq.com,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民政局
地 址:青田县塔山大楼1609 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坤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590350773
质疑联系人:陈媚
质疑联系方式:13867096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滨江国际小区5幢3单元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丽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84339998
质疑联系人:吴志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8-65162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青田县临江东路1号
传 真:0578-6830575
联系人 :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7.7发布稿.doc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7.7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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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意向公开提前结束说明7.6.docx保险意向公开提前结束说明7.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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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2年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估)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2022年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 人 | 38000 | 1200000 |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
说明 | (1)参保人数为采购人预估人数,为供应商统一报价的口径,供应商报价时暂按38000人计,结算时,成交单价不作调整,数量按实际参保人数结算。 (2)采购人不保证最低参保人员数量,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1 | 采购人 | 青田县民政局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2.1 | 合格的供应商 | 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
1.4.1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1.5.1 | 现场踏勘 | þ 不组织。 ¨ 组织,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1.6.1 | 答疑会 | þ 不召开; ¨ 召开。 |
1.7.1 | 分包 | þ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 /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
1.10.2 |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 | 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 |
1.12.1 |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 | 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
1.12.2 | ▲政府采购的节能 产品清品目 | □台式计算机(工作站)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 □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
1.12.5 |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货物或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 2、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6%给予扣除。 |
1.12.8 | 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14.6 | 质疑联系人 | 1.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 单 位:青田县民政局 联系人:陈媚 联系电话:13867096710 2.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志萍 联系电话:0578-6516229 |
1.14.11 | 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2.1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 |
2.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
3.3.1 | 资格审查文件的 组成 | ▲(1)远程参与磋商会议诚信承诺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4)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
3.4.1 |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 一、资信及商务文件 (1)磋商函(按格式填写); (2)承诺函; (3)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 (4)商务响应表; (5)类似业绩表; (6)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资信及商务文件。 二、技术文件 (7)公司偿付能力; (8)服务评价; (9)社会评价(亿元保费投诉量); (10)重大灾难赔付机制; (11)理赔服务方案; (12)保险金额响应; (13)承保服务; (14)培训服务; (15)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 (16)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它技术文件。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
3.5.1 | 报价文件的组成 | (1)报价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
4.3.1 | 磋商有效期 | 90天 |
4.5.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 (2)备份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454093773@qq.com。 (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同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3份,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 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 |
5.3.1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
5.3.2 |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 同磋商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7.1.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磋商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时00分; 磋商地点: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 |
7.7 | 磋商评审办法 | 本项目的磋商评审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最低价评审价法,具体磋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
7.9.1 | 推荐成交 候选人家数 | 推荐2家,确定1家。 |
8.3.1 |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 |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
8.4.1 | 履约保证金 | 缴纳金额:合同价的1% 。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 缴纳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函或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退还时间:合同期满后扣除相应违约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履约保函:以各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为准。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发布采购公告 | 2022 年 07月 07 日 |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 |
2 | 发放 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22 年 07 月 07 日起 | 获取方式: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
3 | 现场踏勘和答疑 | þ 无 ¨ 有 | |
4 | 更正公告 |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不足3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 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 |
5 |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 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 |
6 | 磋商时间 | 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 |
7 | 成交公告及 成交通知书 | 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
8 | 成交结果质疑期限 |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
9 | 成交结果投诉期限 | 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 | |
10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人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备 注 |
100 | 1.50% | 例如:某项目中标金额为500万元(服务),计算服务费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合计:1.5+3.2=4.7万元 计算后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 |
100--500 | 0.8% | 例如:某项目中标金额为500万元(服务),计算服务费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合计:1.5+3.2=4.7万元 计算后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 |
单位名称 类别名称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单位名称 类别名称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
电话、传真 | ||
邮政编码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
签订地点 |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
响应文件名称: | 资格审查文件 |
采 购 编 号: | |
项 目 名 称: | |
标 项: | (若有) |
供应商全称(盖章): | |
供应商地址: | |
年 月 日 |
正面: | 反面: |
响应文件名称: | 商务及技术文件 |
采 购 编 号: | |
项 目 名 称: | |
标 项: | (若有) |
供应商全称(盖章): | |
供应商地址: | |
年 月 日 |
企业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如 有) | |||
企 业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
拟投标项目名称 |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 | |||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誉 情况 | 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未注明公告期限的) | |||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誉 情况 | 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在公告期内)。 | |||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誉 情况 | 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 | |||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誉 情况 | 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较大数额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 | |||
供应商 信用 情况 | 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 |||
供应商 声 明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项目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工作内容 | |||
服务要求 | |||
付款条件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委托单位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联系方式 |
响应文件名称: | 报价文件 |
采 购 编 号: | |
项 目 名 称: | |
标 项: | (若有) |
供应商全称(盖章): | |
供应商地址: | |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
采购编号 | ||||
采购人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数量(暂估) | 38000人 | 综合单价 | 元/人 | |
总报价 | 小写 | ¥: | ||
总报价 | 大写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合计 |
表一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企业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备注 |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 |||||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
表二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企业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备注 |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 |||||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
表一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企业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备注 |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 |||||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
表二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企业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备注 |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 |||||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要点 | 分值 |
1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经公开竞争的政府采购确定的类似业绩的得1分。 响应文件内须同时提供合同(或保单)、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以及中标(成交)公告网络截图,三项缺一不可。上述资料不能体现评审要点的,还需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不能体现评审要点的均不得分。 | 1 |
2 | 公司 偿付能力 | 供应商总公司2021年综合偿付能力≥280%,得10分, 260%≤供应商总公司2021年综合偿付能力<280%,得6分, 240%≤供应商总公司2021年综合偿付能力<260%,得3分, 供应商总公司2021年综合偿付能力<240%,不得分。 响应文件内须提供2021年末总公司偿付能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保监会发布的年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情况。 | 10 |
3 | 服务评价 | 根据中国银保信公布的2021年保险服务质量指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第一名得10分,每下降一名扣3分,扣完为止。 响应文件内须提供2021年保险服务质量指数相关材料扫描件。 | 10 |
4 | 社会评价(亿元保费投诉量) |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亿元保费投诉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名; 2021年第四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4件/亿元,得10分; 4件/亿元<2021年第四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7件/亿元,得6分; 7件/亿元<2021年第四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10件/亿元,得2分; 2021年第四季度亿元保费投诉量>10件/亿元,不得分。 响应文件内须提供2021年第四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亿元保费投诉量”相关材料扫描件。 | 10 |
5 | 重大灾难 赔付机制 | 供应商具有发生重大灾难事故且能够确保快速有效的赔付机制,确保风险最低,由磋商小组综合打分,优10-7分,良7-4分,一般4-0分。 | 10 |
6 | 理赔 服务方案 | 根据各供应商理赔方案进行评这是,并在下列分值范围内酌情打分:理赔需求响应速度(0-5分),理赔时效程度(0-5分),专项服务(0-5分)。 | 15 |
7 | 承保服务 | 供应商设立专门的服务队伍(0-6分),出单承保时效性(0-6分),其它利于采购人的服务事项(0-3分)。 | 15 |
8 | 培训服务 | 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合理的、覆盖面广的保险专业培训,确保采购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充分理解保险、理赔流程等予以评分,优6-4分,良4-2分,一般2-0分。 | 6 |
9 | 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 | 供应商在青田县有保险分支经营机构(或服务网点)或供应商承诺成交后15日内在青田县范围内成立分支经营机构(或服务网点)的得10分,未在青田县设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或未按上述要求承诺的不得分。 响应文件内须提供相关机构网点营业执照或承诺函。 | 10 |
10 | 电子响应文件关联性 | 根据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各项评分细则关联情况的精准性,由磋商小组在0-3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 3 |
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资信及商务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
供应商名称 | |||||
地 址 | 邮编 | ||||
资质等级 | |||||
经营范围 | |||||
类别 项目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传真电话 | |||||
报名时间 | 年 月 日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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