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五象大道(良庆大道-八尺江桥)电缆管道工程剩余工程量(良庆大道-利福路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09.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286001
预算金额509.7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509.76万元
中标联系人潘春桃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五象大道(良庆大道-八尺江桥)电缆管道工程剩余工程量(良庆大道-利福路段)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3286001

招标人

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良庆大道--利福路段范围内(良庆大道-八尺江桥)K10+530-K12+940段,道路全长2410米,电缆管道顶管敷设(12+1管)路径长1665米。10kV四通敞开式工作井4座,110kV直线敞开式工作井11座,110kV三通敞开式工作井1座。

开标时间

20241210930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10开标室(工程类)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1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213

预中标人

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5097647.95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潘春桃(注册编号:桂245131330585

身份证号:450122********652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刘文钦(身份证号:452133********031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良信路(腾鲤路-蒲灵路)电力管沟工程

2.南宁市核心城区户均年停电时间小于1小时电力管线建设工程(一期)2标段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5098294.23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庞大娟(注册编号:桂245202200739;身份证号:450521********120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伍隽婷(身份证号:450304********002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南宁市茅桥片区综合管廊工程(滨湖北路延长线)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5097846.10

工期

9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范启文(注册编号:桂 245131329464;身份证号:450923********002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杨莲(身份证号:450122********508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六福路(应天路-保宁路)工程(K0+700-K1+680.553)工程施工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4952770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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