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宁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金额
54579.9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579.9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遂宁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递交时间:2020-08-13 15:1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545,799,3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遂宁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01

致各投标人:

遂宁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作如下说明及修改:

1、因疫情原因,为减少人员聚集,方便企业参与投标,现决定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改为邮寄或快递,地址为:遂宁市遂州北路16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联系人及电话:邓瑜 13882517677。同时将投标文件原件扫描并压缩加密后传至snjyzxjsgc@163.com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字,不要重复发送,如发送多次请注明最终版本,否则后果自负)

因为快递原因无法在投标截止前送达的投标文件以传送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参与评审,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与纸质文件同样效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由交易中心将收到的电子投标文件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纸质投标文件未送达的,代理机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电话联系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因解密无效或投标人电话无法联系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同时送达的,不再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现场解密,以纸质文件为准进行评审。

投标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3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为开标前一日17:00截止。

本项目不对投标人出席开标会做要求。原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相关人员在开标现场有核验要求的,改为招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进行核验。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00元,因在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中保证金设置为50元,如有投标人在本补遗发出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联系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编审科(0825-2217762)进行修改或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最终以成功缴纳的500000元保证金为准。

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存不一致的,均以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遂宁市盈港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811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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