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P19-B35土地1.5级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701平方米。包括一栋钢结构联合厂房约10564㎡、一栋钢结构辅助厂房约2137㎡、室外工程以及厂区配套等。
二、相关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三、技术规格:
招标范围具体如下:
从市政环网柜引入1路独立10KV电源,至项目10kV室内开关站低压馈线柜的电气施工、配电房(除外墙,铝窗(防盗窗),防火门之外的土建)及配套的通信部分,10KV外线设计和供配电深化设计,高压至低压部分(含高、低压屏柜,变压器,桥架,电缆,母线部分)防火封堵,气体灭火装置,配电间照明和插座,10KV高压外线电缆敷设、土建路由,设备采购安装、外线供电系统试验与调试、表计、竣工验收、以及技术培训、备品备件、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不含配电房的装修、集水坑及配套设施(含排水设备、管道、控制电气等)(如有)、防排烟和通风设备、管道。承包人须负责供电方案的报批直至通过电力部门审查、负责办理电力部门报建直至送电的全部手续、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市政、园林、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工作及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办理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电力部门的移交手续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项目服务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工作;以上时间不含主管单位审批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4年6月30日完成停送电,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施工周期:施工总周期60日历天。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60天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七、其他要求:
付款人:湖南智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因集团扁平化管理,采购人为湖南智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但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及项目付款为湖南智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系湖南智谷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付款方式:
施工过程按不超施工进度产值对应合同价的80%支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完成后办理竣工结算前拨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在办理工程结算并经发包人集团成控审核完成后支付至集团成控结算价的90%,待发包人审计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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