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武汉市蔡甸区融媒体中心专题演播厅建设项目专业设备安装及舞美声学装修工程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BQ-ZC-2022-1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56487-6167
3、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融媒体中心专题演播厅建设项目专业设备安装及舞美声学装修工程招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62.8(万元)
6、最高限价:1262.771903(万元)
7、采购需求:
武汉市蔡甸区融媒体中心专题演播厅建设项目所需的4K摄录音视频、吊挂、灯光、LED屏、导控等广播电视工艺系统安装项目和配套的声学装修/舞台舞美等装饰装修。
8、合同履行期限:9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优先釆购环保产品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政府釆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所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项目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执业资格证、建安B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证、近六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只承担本项目、无在建项目且无不良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所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证、近六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所拟派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需提供岗位证、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学历证、近六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安全员须额外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三年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将被拒绝(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存在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须具备上述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一旦提交,不可再做修改。(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09日至2022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3、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
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须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
(3)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网上获取的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至3597230756@qq.com,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2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蔡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蔡甸区政务中心4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2年05月18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027-69845629。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蔡甸区融媒体中心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福鑫花园南侧约40米
联系方式:15926300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H座1111室
联系方式:15377087349、18995583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莎、雷子昊
电 话:15377087349、1899558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