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滤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8.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ge-2024-0425-cg-001
预算金额208.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殷海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滤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JGE-2024-0425-CG-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滤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8.2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超滤膜 88 个。(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滤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滤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 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和供货能力。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3 项(提供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被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如在期限内,不得参与本次招 标活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4 室咨询处)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2 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限价:208.2 万元 供货地点:新疆蓝山屯河能源有限公司(奇台县) 合同履行期限:支付发货款后 20 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 月29日至2024年 5月 8日,每天上午10:00 至 13:30,下午 15:30 至 19: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1314 室 咨询处)领取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若缺项漏项将不予受理,直至补全。 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 四、开启 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乌伊东路珺河雅苑小区内三层办公楼 1 楼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需缴纳磋商保证金:30000 元整;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 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1078691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 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 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 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 年 4 月 29 日 10:00 时-2024 年 5 月 9 日 10:30 时) 2、领取文件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委托代理 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委托人缴纳的近半年社保(2023 年 10 月-2024 年 3 月)(扫描件加盖公章);2、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扫描件加 盖公章);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4、提供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今)类似业绩 3 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 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 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 标响应。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 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蓝山屯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乌伊东路 联 系 人:王鹏 电 话:185099403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青年南路 73 号青年壹号大厦 A 座 13 楼 联 系 人: 殷海建 电 话: 0994-2707555 转 8002 电子邮件: 14116027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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