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115-202004-107803-0025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拖吊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广州正营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州保税区金桥路6号408室 ;中标(成交)金额 8000000;备注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拖吊车服务
1.采购人可全天24小时随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指令,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服务区域内提供交通违法、事故车辆、警(保)卫、故障拖车和其他清障等服务。中标供应商每天7:00-20:00,派驻一名车队队长或车队管理员到行动交通处指挥分中心协助开展交通违法和事故暂扣车辆拖吊车指挥调度工作。
2.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行动及交通管理处委托的交通违法车辆、事故车辆及故障车辆及警(保)卫所需的拖吊车服务业务。
3.中标供应商提供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行动及交通管理处范围内故障车辆在紧急情况或妨碍车辆、行人通行情况下的拖吊车服务。
4.中标供应商提供南沙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范围内勤务需要拖移车辆或妨碍车辆、行人通行情况下的拖吊车服务。
5.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指定的跨约定服务区域拖吊车及清障服务,或采购人指定的涉及交通管理的其他服务。
6.中标供应商在提供交通违法车辆、暂扣的交通事故车辆、交通故障车辆拖吊车服务过程中,不得向车主(司机)收取任何费用。违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
7.中标供应商提供对暂扣的交通违法车辆和事故车辆因停车场期满需要转场的拖吊车服务。
8.中标供应商分别在南沙中心城区片区(南沙街、黄阁镇)、西南部片区(万顷沙镇、横沥镇、珠江街、龙穴街)、北部三镇片区(大岗镇、榄核镇、东涌镇)三个片区各设置1个办公场所用于办公和停放拖吊作业车辆。办公场所设置要合理,最大程度缩短作业车辆到场时间。
(一)车辆数量及车辆状况、作业人员要求:(1)车辆总数为32辆,为固定投入(2)提供拖吊车服务的车辆应具有合法、有效、完备的证照,状况良好,配备足够、完好的拖吊车辅助设备(包括枕木、警示筒、警示带等反光标志、拖车辅助轮、千斤顶、1000万像素以上具夜间拍摄和摄录功能的相机等)、通讯工具(3)每天不少于18名作业人员。实施清障作业的每辆车,除驾驶员外,必须配备1名熟悉业务的作业人员(参与交通整治时,如采购人要求每台作业车辆配备2名熟悉业务作业人员的,中标供应商应予以满足);
(二)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就拖吊车辆的具体行为定期购买商业财产保险;
(三)交通违法拖吊车服务
(四)交通警(保)卫拖吊车服务
(五)交通事故、故障拖车服务
(六)停车场转场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拖吊车服务项目采购人需求》及《拖吊车服务合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张伦玠、谭紫雯、王小雯、薛颖
采购人代表名单:黄乐航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下述方式中标人收取,按照下述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采购预算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收费金额(元):60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意见
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资格性
审查
符合性
审查
技术
得分
商务
得分
价格
得分
综合
得分
推荐
排名
广州正营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9.40
30.00
20.00
99.40
1
广州交通集团交通拯救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20
27.20
18.61
89.01
2
广州银安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0.00
19.20
19.60
78.80
3
2、本公告“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所填写的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仅作为系统发布中标公告录入数据用途。
本项目中标信息具体如下:
中标单位名称:广州正营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中标下浮率:3.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3号政法基地
联系方式:020-34684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罗先生;020-87651688-156/159;肖先生
电话:020-3468482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