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医院配套医疗设备招标人为孟村回族自治县医院、孟村回族自治县饶安城乡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沧州市孟村 回族自治县朝阳大街西侧孟村回族自治县医院院内 2.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付费主体:由委托人支付;平台使用情 况: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 平台。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类和设备材料类: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标段;100万≤概(估)算<400 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 费金额2880元/标段。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 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投 诉电话:0317-6721456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单位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 估法
2.2 招标范围:碎石机、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X线骨密度仪等医院配套医疗设备采 购,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 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 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参加投标,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情形);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 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投标,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为中小 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项目,要求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得少于合同估算总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 不得少于6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8 09:00至2024-07-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 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22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孟村回族自治县医院、孟村回族自治县饶安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孟村县朝阳大街、孟村回族自治县团结路14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鑫科国际广场A 座11层1109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阔、刘博文 | 联系人: | 李振杰 |
电话: | 0317-6012189、18503176408 | 电话: | 1536911503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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