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标段:宏人景苑小区西区建设监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4-01-26 15: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阜宁县宏人景苑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A3209230001000085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宏人景苑建设工程已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以阜行审投资【2022】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城发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政府投资0%,国有100%,私有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阜宁县城南新区澳门路北侧、开放大道西侧;
2、工程规模:宏人景苑安置点规划用地面积66599平方米(约100亩),主要建设4幢25层住宅、10幢26层住宅以及商业用房和建筑配套、附属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2.60万平方米,框架结构;其中地下人防46140.1m2、地下一层车库9530.45m2、地上住宅174554.7m2。小区东区2幢25层和5幢26层住宅楼及对应部分的商业及附属配套建设等;总建筑面积11.30万平方米;小区西区2幢25层和5幢26层住宅楼及对应部分的商业及附属配套建设等;总建筑面积11.30万平方米。
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宏人景苑建设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等有关工作。
4、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为806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因本项目根据使用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工程范围和实施时间作出相应调整,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监理服务期延长要求招标人增加相应费用;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5日。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10.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人民币305.0万元;二标段约人民币305.0万元)。
6、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本项目允许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兼投不兼中。开、评、定标顺序均为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在之前标段中被推荐为拟定中标人后,仍然参加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在后续标段中被推荐为拟定中标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3209230001000085 002001 | 一标段:宏人景苑小区东区建设监理服务 | 本标段服务范围主要为小区东区2幢25层和5幢26层住宅楼及对应部分的商业及附属配套建设等;总建筑面积11.30万平方米,框架结构。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宏人景苑建设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等有关工作。 |
A3209230001000085 002002 | 二标段:宏人景苑小区西区建设监理服务 | 本标段服务范围主要为小区西区2幢25层和5幢26层住宅楼及对应部分的商业及附属配套建设等;总建筑面积11.30万平方米,框架结构。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县宏人景苑建设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等有关工作。 |
7、其它: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标准:合格;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4 投资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 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计分的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资料,其他配置的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3 年 1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标段,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同步发布。
八、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城发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8楼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系人: 周加欢 联系人: 廖东玲
电 话: 18761283999 电 话: 0515-8728198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493926403@qq.com 电子邮箱: 356348405@qq.com
2024年1月26日
附:《评标定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监理组人员及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商务标 | 项目监理机构,类似工程业绩,详见评标方案 | |
1.2.2 | 经济标 | 投标报价,详见评标方案 | |
1.2.3 | 技术标 | 监理方案,详见评标方案 | |
…… | …… |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监理方案:24分 经济标:投标报价:48分 商务标:项目监理机构:24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1.1监理方案(24分) | 1.质量控制方案(4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说明:(1)为增加监理方案评审保密性,现监理方案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监理方案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某个要点未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2.进度控制方案(4分) | |||
3.投资控制方案(4分) | |||
4.安全控制方案(4分) | |||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4分) | |||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4分) | |||
2 | 投标报价(48分) | 报价评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费用)(48分)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的分值为0.1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3 | 项目监理机构(24分) |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4分) ①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的(乡镇工程师不予认可)得2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还需提供职称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 ②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土木工程(或土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2分(需提供相对应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2、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本项所指人员均不含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20分)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人且有效的得2分,最多可得2分(需提供相对应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人且有效的得1.5分,最多可得3分(需提供相对应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人且有效的得1.5分,最多可得3分(需提供相对应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人且有效的得1.5分,最多可得3分(需提供相对应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⑤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的,每有1人且有效的得1.5分,最多可得3分(需提供相对应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⑥本项上述①至⑤项中的人员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的(乡镇工程师不予认可),每有1人且有效的得1分,最多可得6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如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还需提供职称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件)。 | |
说明: (1)上述人员中如有一人多证且经评审均有效的,以最高计分项只记一次分; (2)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 | |||
4 |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投标人自2019年2月10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的的单项监理合同中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中的建筑工程监理服务业绩,每有一个且有效的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4分。需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3.7.2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 |
5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0.5分,最多扣2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定标方案
本次招标定标因素见下表:
定标因素 | 需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 | ||
必选因素 | 报价因素 | 比较所有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其算术平均值的偏差,偏差越小得票数越高,偏差绝对值相同的,负偏差的得票高。最优的得5票,其次4票,以此类推,排名第5以后的得0票。 | 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正常制作投标文件,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
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 3以后的得0票。 | ||
监理方案 | 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 ||
企业信用考核 | 盐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信用考核结果( 如有)。对各中标候选人根据同期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排序,A 级得3票、B级得得2票、C级得1票,未参加评价或 C 级以下的得0票。 | ||
可选因素 |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奖项 | 对各中标候选人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奖项的等级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国优优于省优,省优优于省辖市优,获得奖项等级最高的得1票(可并列),其他不得票。各中标候选人只可提供一个类似工程奖项参加比选排序,多提供的按本项弃权处理。 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 注:本项中“类似工程”是指中标候选人自2010年1月以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的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中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 | 需提交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5.2条要求提供材料以及获奖证书(或获奖发文) |
注:投标人必须按上表要求相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得票的依据。投标人同一事项不重复扣票。
1. 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监理机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3技术标主要由监理方案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标方案。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分值制订。
2. 评标程序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1评标准备(清标)
2.1.1 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2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2.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2初步评审
2.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
2.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6.41条规定。
2.3详细评审
2.3.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2采用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3采用定性+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3.4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前附表。
2.3.5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2.3.6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4.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5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0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 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5.3定标要求
2.5.3.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5.3.2定标标准: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 、 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 在投标人的内容。 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候选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情况核查,对于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评定分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良好的企业。定标过程中可以对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如评标中已采用答辩方式的,定标中不得再要求进行答辩。
2.5.3.3定标方法:
√£票决法 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集体议事法。集体议事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3、多标段定标方法: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 一标段→二标段 。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拟定中标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定标,但不作为拟定中标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4、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