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3-zj0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老师2062109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米灼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上海银行2023年度网络设备类维保项目之呼叫中心平台代理驻场人天项目供应
商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CG-2023-ZJ016)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银行2023年度网络设备类维保项目之呼叫中心平台代理驻场人天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上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的是思科呼叫平台代理驻场人天服务,是为保证本年度该
系统维保服务的实时性和高可靠性,购买一人年的代理商的驻场服务,保障我
行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银行2023年度网络设备类维保项目之呼叫中心平台代理驻场人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银行2023年度网络设备类维保项目之呼叫中心平台代理驻场人天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O
2.
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
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思科技术支持服务案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6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4518号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4518号
七、其他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对上海银行2023年度网络设备类维保项目之呼叫中心平台代理驻场人天项目
丿
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是思科呼叫平台代理驻场人天服务,是为保证本年度该系统维保服
务的实时性和高可靠性,购买一人年的代理商的驻场服务,保障我行数据中心
呼叫中心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O
2.
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因诚信问题、违法等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通报、
或受到法律制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思科技术支持服务案例。
四、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技术服务要求】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邮箱)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4、2020年1月1日--
至今企业、企业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
网查询页面截图)。
5、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征集要求的案例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客户证明等材料。材
料必须含有如(项目/合同)名称、标的、盖章页等信息。请按以下格式提供清
单(合同签署日期降序排列)。
发标企业合同名称合同签署日期验收日期
6、【与本征集项目有关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思科公司金牌代理资
质,请按以下格式提供清单(证书获得日期降序排列)。】
证书名称发证机关证书内认定的级别证书获得日期
7、【包括但不限于本地机构证明、本地人员名单、项目主要团队人员资质清单
、 产品功能说明书或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等。】
8、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请按序扫描成pdf文档(非原件请加盖公司公章),并通过被授权人邮
箱发送至采购人商务和技术两位联系人邮箱(单个邮件附件不大于10M)。采购
人收到资料后,经审核对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将择优选取邀请参与本项目(竞价
)工作。
注:最终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
心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4518号
联系人:徐老师、戎老师
电 话:20621091、20621155
电子邮件:xuming@bosc.cn、rongyh@bosc.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L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1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米灼
(盖章)
驻场服务
1、人员资质和技术能力要求
驻场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要求熟悉思科呼叫中心平台系统,了解银行业
呼叫中心平台维护的流程和标准,具备金融企业思科呼叫中心技术支持服务案
例。熟练掌握分析和解决平台系统故障的能力;同时具备至少1年实际项目建设
及维护服务经验。供应商具备思科(Cisco)公司的金牌代理商资质。本次预估采
购753人天。
2、基本要求
(1)现场服务工程师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文件。
(2)现场服务工程师严格执行甲方保密制度,禁止泄露甲方的数据、设备、配
置等信息,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现场服务工程师应按照甲方规范上下班,执行刷卡考勤,对于迟到、早退
等现象甲方有权对其处罚。乙方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休假申请,由甲方认可后
方可执行。
(4)现场服务工程师在工作期问,如出现工作调动等相关事宜,应提前书面通
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应指派不低于原工程师资质和技术水平的人员
并做好工作交接,保障现场服务工作的连续性。
(5)甲方不定期对现场服务工程师进行技术和综合素质考核,乙方及现场服务
工程师应尽力配合。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其考核结果后3
0日内进行更换。
(6)现场服务工程师现场进行问题处理时,所作的一切操作都应与甲方进行沟
通,将操作目的、步骤、实施方式等解释清楚,取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操作。现
场服务工程师在处理故障时,要全程记录处理过程中的信息。现场服务工程师
遇到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请求乙方技术支持。
3、工作内容(现场服务工程师应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各项网络通讯部门的日常工作,有问题及时报告甲方。
服务范围为上海地区所有银行网络系统。
(2)网络系统变更时提供现场基础支持,包括变更生效后的对变更内容的有效
性和系统的稳定性提供现场基础支持,以及变更失败紧急回退时的现场技术支
持;
(3)重大变更、重要时段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和值守。
(4)认真仔细填写现场工作中的各种表格、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
提交工作报告、巡检报告等文档。
(5)网络系统突发故障应急处置技术支持,产品硬件更换操作。现场服务工程
师处理故障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故障处理报告,说明故障发生时间、故障申
报人、故障级别、故障处理过程、解释故障原因、提出合理的建议等。故障处
理中产生的交通、误餐费用由乙方承担。
(6)每季度提交季度工作总结和巡检报告,列出本季度内的工作及履行情况,
说明本季度未能完的工作、工作中需要改进及不足等。并且提高半年总结报告
及年度报告。主动预防和解决现场隐患与操作问题,并汇报和执行。
(7)结合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甲方提供各类优化建议,并把所有发生的
情况进行整理和汇总,提炼出知识精华纳入知识库。提供技术培训,针对新技
术、新产品等网络技术培训。
(8)为了确保现场服务的运维文档完整性和准确性,现场服务工程师应负责建
立、维护、交接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档,确保文件及时归档,文档数据真
实有效并符合甲方文档编写规范。
(9)协助我行对网络设备信息进行梳理、归档、更新。提供检索产品信息、故
障排除记录、备件发送记录、软件补丁下载记录等信息的服务。
(10)对于我行网络的复杂性,集成商须拥有坚实的技术支持团队作为后台支
持。除技术资源外,集成商将具备充足的设备资源,能够模拟中心网络结构,
必要时模拟我行生产网络环境,故障时以帮助进行排查。
4、技术服务驻场支持人员管理约定(2016版)
第一条 驻场技术人员的管理约定
(一) 委托人为受托人的驻场技术人员提供指定的驻场办公环境。
(二)
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和金融监管机构对信息安全的要求,对驻场技术
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驻场技术人员风险意识。
(三)
受托人驻场支持人员必须遵守委托人现行驻场人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办
法),如进出登记制度、考勤制度、请假制度、保密制度等。
(四)
受托人驻场支持人员超过3人的,应以技术团队方式管理,受托人确认团
队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并指定管理人A角和B角,管理人必须
有能力承担现场所属人员的管理职责。
(五)
管理人按照委托人对技术服务的要求,负责支持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服务
质量检查,并对服务过程做好信息记录备查。
(六)
管理人代表受托人负责驻场技术团队的考勤管理,对请假超过一天以上
的必须通过管理人签字确认,每月管理人将全部人员考勤情况报受托人公司确
认后交我方备案。
(七)
所有驻场人员在合同期内,受托人不得安排在委托人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之外的兼职、借调。
(八)
受托人对合同期内驻场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参考我方对驻场技术人员评
价排名。
(九) 为了保证技术服务质量的连续性,受托人有义务保持驻场人员的稳定。
第二条 驻场人员管理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受托人的驻场人员年流动率的不得超过(20%),每增加
1%,增扣合同款的1%。
人员年流动率:以合同期内每年非委托人原因离岗的人员次数,除以合同期内
每年人数,乘以100%。以公式表示:
人员年流动率=(年离岗人次数/年合同人数)*100%。
2、在合同期内,受托人对驻场人员变动、离岗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委托人,并安
排同等(或以上)技能人员驻场进行工作交接,在交接完成后才能办理离场手
续;对存在未完成工作交接就离岗的情况,计扣受托人同等人员6
个月计价的合同款;对离岗人员未及时补充的,每晚到岗一个工作日,计扣受
托人同等人2天计价合同款。
3、在合同期内,受托人驻场技术团队人员每月考勤出勤率不得低于 98%
每降低1%,每月增扣合同款的
0.3%,因加班累计工时,并且由委托人批准的调休不计算在内。
月出勤率:每月按照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实际出勤的人天数,除以按照合同每月
应该出勤的人天数,乘以100%。以公式表示:
月出勤率=(月出勤人天数/合同月出勤人天数)*100%。
4、对严重违反制度、纪律、规定的受托人驻场人员将给予退回,并按离岗人员
计数,如因此给委托人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的,受托人必须负责挽回和赔偿损
失。
5、所有受托人驻场人员进离场手续必须在进离场前办完,包括借出物品退还、
网络用户、邮箱、出入证、停车证等。对离岗人员未能按时办理手续的、每人
次扣罚500元;如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追缴和
赔偿损失,否则在合同款中给予扣除。
6、按照合同要求,对于连续两个月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计划的人员,委托人可
以对该人员提出退回要求,并按离岗人员计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