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库尔勒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6.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xs-2023-hw-01
预算金额66.8万元
招标公司库尔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509961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库尔勒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2023-HW-01
项目名称:2023年库尔勒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68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库尔勒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68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微生物菌肥、14-羟基芸苔素甾醇、液体酸性功能肥、各类诱芯及诱捕器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按采购单位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注明具体查询时间,不得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尔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团结南路111号
联系方式:17709969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塔河明城小区1号楼4层
联系方式:18509961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509961988
附件信息:
2023年库尔勒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973.7K
2023年库尔勒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2023-HW-01
项目名称:2023年库尔勒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68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库尔勒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物化补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68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微生物菌肥、14-羟基芸苔素甾醇、液体酸性功能肥、各类诱芯及诱捕器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按采购单位要求配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注明具体查询时间,不得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7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尔勒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团结南路111号
联系方式:17709969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塔河明城小区1号楼4层
联系方式:18509961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50996198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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