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招标二次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JDT20210738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徒经发[2021]1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丹徒经济开发区高资镇
1、 3.2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对调查地块修复范围进行效果评估。效果评估范围主要为污染土壤挖掘后基坑、修复后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地块占地面积 109.96 亩,土壤总修复方量为 14313.33m3,地下水修复总修复面积为 52015.05m2。
3.3服务期限:两年
3.4合同估算价:89万元
3.5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作内容 |
ZJDT202107388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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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 |
1)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编制《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2)按照《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布置效果评估检测点位及样品数量,监督效果评估检测单位钻孔采集土壤及地下水样品。 3)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负责编制《原江苏华泰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地块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修复效果评估报告》专家评审,并取得环保主管部门修复效果评估备案意见。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5分)、企业业绩(10分)、企业实力(20分)、项目实施方案(40分)、项目负责人(10分)、项目组成员配备(5分)。
5.1、投标报价(15分)
1、本工程效果评估服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8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5.2商务部分(45分)
5.2企业业绩(10分)
1、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污染场地调查类项目,且合同额在65万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2、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类项目,且合同额在65万及以上的,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得分)
5.3企业实力(20分)
1、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得4分;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业务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国家级或部级重点实验室,能够为项目开展提供设施设备支撑的,得4分 。
3、投标人作为第一编制(或牵头)单位编制国家级污染场地(或土壤环境保护)下列业绩的(每个加1分,满分4分):①法律法规;②政策文件;③标准或导则;④规范或指南。
4、投标人获得过土壤类项目表彰的,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每个得1分,省部级以下表彰每个得0.5分,最多计4项计分,此次最高得4分。
5、投标人具有CMA或者CNAS资质认定证书,得3分。
6、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信用评级机构认定的AAA级信用评级,得1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得分)
5.4项目实施方案(40分)
1、对场地水文地质条件、特征污染物及其治理前空间分布总体特征等有充分的了解和分析,评分区间:4-10分。
2、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思路的规范性、全面性及可行性,评分区间:5-10分。
3、修复效果评估监测布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内容具有规范性、全面性及可行性,评分区间:5-10分。
4、修复效果评估方法的规范性、全面性及可行性,评分区间:5-10分。
5.5项目负责人(1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土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得4分;具有环境类、土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得2分。
2、项目负责人近3年曾主持过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效果评估项目,每项得2分,满分6分。
(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5.5项目组成员配备(5分)
项目组成员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或土壤学、或(地下)水科学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有1名得2分:项目成员具有环境科学或环境工程或土壤学、或(地下)水科学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的,有1名得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得分。。
备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附件一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应以抽签方式确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21年11月09日00:00至2021年11月 15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5.0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09:30:00
8.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丹徒经济开发区
招标联系人: 杨主任
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御龙湾天怡办公楼九楼(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邓湘云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5996819294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丹徒生态环境局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信用管理手册办理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0.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