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野外物资器材采购意向公开( )(第1、1、1、1、1、1包)
金额
231.4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1.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度野外物资器材采购

意向公告

我部拟采购野外物资器材一批,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野外物资器材采购

二、最高限价:231.48万元。

三、需求概况:

单人帐篷、30平米框架帐篷、餐厅帐篷、厕所帐篷、储水囊、行军床等。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

 1.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技术参数建议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递交要求:

1)材料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资料;

3)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4)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发送至电子邮箱648701091@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我部将视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公示时间

20244 月 2 2024 18 日。

八、联系方式

   址:成都市崇州市

   箱:2256231189@qq.com

人:  张先生           程先生

   话:17628066721     17345739845

 

附件:1.需求计划表

    2.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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