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萧县庄里镇城阳社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萧县庄里镇城阳社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萧县庄里镇城阳社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2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XXCG2024017
项目名称:萧县庄里镇城阳社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厂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包括组合清理筛1台、胶辊砻谷机1台、重力谷糙分离机1台、砂辊碾米机(含电机)2台、铁辊碾米机(含电机)2台、白米分级筛2台、水雾抛光机1套、色选机1台、螺杆空压机(含储气罐,过滤器等附附属设施)1套、电子定量包装秤1台、提升机11台、六面真空包装机1台、真空整形包装机1台、叉车2台及加工设备配套、厂房配套等。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采购文件如未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100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10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萧县庄里镇
联系方式:17855759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小区24#楼303室
联系方式:13866691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镇长 吴工
电 话:17855759466 13866691432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萧县庄里镇城阳社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心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ggzyjy.ahs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2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XXCG2024017
项目名称:萧县庄里镇城阳社区农产品生产加工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厂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包括组合清理筛1台、胶辊砻谷机1台、重力谷糙分离机1台、砂辊碾米机(含电机)2台、铁辊碾米机(含电机)2台、白米分级筛2台、水雾抛光机1套、色选机1台、螺杆空压机(含储气罐,过滤器等附附属设施)1套、电子定量包装秤1台、提升机11台、六面真空包装机1台、真空整形包装机1台、叉车2台及加工设备配套、厂房配套等。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采购文件如未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100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10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萧县庄里镇
联系方式:17855759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凯旋门小区24#楼303室
联系方式:138666914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镇长 吴工
电 话:17855759466 13866691432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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