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自动包装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2023-02-06 16: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自动包装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1次)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自动包装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以川投资备【2010-510522-07-02-847998】JXQB-03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泸州合江临港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地面积约50亩,项目总投资约5800万。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2000㎡。规模为:包装楼、装车站、尿素仓库、转角站、栈桥、公用工程。
2.3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安全专业、职业卫生专篇、消防专篇)、施工图设计:包括厂区建筑方案设计(包含规划方案文本、鸟瞰图、外立面效果图);安全专篇、消防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编制;施工图设计:总图(含总平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系统、室外消防系统、周界监控系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工艺管道、仪表、电信(含监控系统、可燃有害气体报警系统、电气火灾报警系统、门禁系统)、消防(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全套设计文件工作,设备钢构。(如当地政府要求进行其他类装配式设计,设计单位应完成此部分设计内容,不再单独计价。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GC1压力管道设计和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资质以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1个粉体类自动包装项目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的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3.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入川录入人员。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口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方式:采用线上发售,获取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2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9130063253 ;
4.3电子邮箱:1451538546@qq.com;
4.4报名费用:300元人民币(含招标文件);
4.5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鲜章,以上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4.6请于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3日发送报名资料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2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金融中心9号楼1201本项目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其他交易专区)》(https://www.lzsggz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达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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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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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临港街道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栋10楼1006-1011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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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先生 |
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13548343944 |
电话: |
1913006325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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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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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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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6日
注:(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
(3)3.1中“其他要求”是指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