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视频监控云存储租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1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视频监控云存储租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视频监控云存储租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MMFY59)进行议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报价(项目采购需求及报价文件格式,请点击下载)。
一、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4-MMFY59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视频监控云存储租用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11832.00元
(四)项目内容(详细要求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序号 | 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1 | 视频监控云存储租用服务 | 180天 | 11832.00 | 满足34个监控摄像头180天的云监控存储要求 |
合计 | 11832.00 |
2.本采购项目设有采购预算价,投标人报价不得大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响应供应商的经营范围须与项目相符,提供经营范围证明资料。
4.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四、我院拒绝接受以下报价资料:
1.报名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报价资料。
2.不符合供应商相应资质的报价资料。
3.不满足报名需求提交资料要求的报价资料。
4.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资料。
5.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报价资料。
6.虚假的报价资料。
五、投标报价文件纸质版和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交至茂名市人民南路168号茂名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7楼招标办,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mm0973@126.com。
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茂名市人民南路192号
联 系 人:黎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8-2921393
邮 箱:mm0973@126.com
邮 编:525000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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