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面包车、双排货车)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TZB-TY2024-404)
一、招标条件
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汽车集约化服务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面包车、双排货车)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7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2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工务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和面包车)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2编号:WTZB-TY2024-404-2
序号 |
业务外包 项目名称 |
业务外包 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总价 (元) |
1 |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工务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和面包车)(包件2)业务外包 |
大巴车(含燃油) |
(35-38)座 |
台班 |
2400 |
960 |
2304000 |
2 |
面包车(含燃油) |
(9-12)座 |
台班 |
500 |
780 |
390000 |
|
3 |
面包车(含燃油) |
(13-17)座 |
台班 |
950 |
710 |
674500 |
|
合计 |
3368500 |
||||||
备注 |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不得超出财务部下发的正式预算费用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含简易征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能够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投标人所提供大巴车和面包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合格证件,满足汽车类型、数量需求。所有汽车工况良好,驾驶人员熟练作业。
3.投标人保证所需大巴车和面包车按时限要求到位、并提供24小时维护救援服务。
4.投标人按要求参加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服从使用单位现场管理。
5.承诺中标一个项目缴纳不低于外包费用5%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须提供解除证明)。
包件4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哈密工务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4编号:WTZB-TY2024-404-4
序号 |
业务外包 项目名称 |
业务外包 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总价 (元) |
1 |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哈密工务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包件4)业务外包 |
大巴车(含燃油) |
11座 |
台班 |
300 |
750 |
225000 |
2 |
17座 |
台班 |
300 |
880 |
264000 |
||
3 |
(35-40)座 |
台班 |
300 |
1100 |
330000 |
||
合计 |
819000 |
||||||
备注 |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不得超出财务部下发的正式预算费用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含简易征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能够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投标人所提供大巴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合格证件,满足汽车类型、数量需求。所有汽车工况良好,驾驶人员熟练作业。
3.投标人保证所需大巴车按时限要求到位、并提供24小时维护救援服务。
4.投标人按要求参加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服从使用单位现场管理。
5.承诺中标一个项目缴纳不低于外包费用5%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须提供解除证明)。
包件5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哈密基础设施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5编号:WTZB-TY2024-404-5
序号 |
业务外包 项目名称 |
业务外包 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总价 (元) |
1 |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哈密基础设施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包件5)业务外包 |
大巴车(含燃油) |
11座 |
台班 |
660 |
1150 |
759000 |
2 |
17座 |
台班 |
330 |
1280 |
422400 |
||
3 |
(30-40)座 |
台班 |
340 |
1350 |
459000 |
||
合计 |
1640400 |
||||||
备注 |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不得超出财务部下发的正式预算费用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含简易征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能够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投标人所提供大巴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合格证件,满足汽车类型、数量需求。所有汽车工况良好,驾驶人员熟练作业。
3.投标人保证所需大巴车按时限要求到位、并提供24小时维护救援服务。
4.投标人按要求参加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服从使用单位现场管理。
5.承诺中标一个项目缴纳不低于外包费用5%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须提供解除证明)。
包件7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阿克苏工务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7编号:WTZB-TY2024-404-7
序号 |
业务外包 项目名称 |
业务外包 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总价 (元) |
1 |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阿克苏工务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包件7)业务外包 |
大巴车(含燃油) |
18座 |
台班 |
600 |
1080 |
648000 |
2 |
28座 |
台班 |
600 |
1350 |
810000 |
||
3 |
35座 |
台班 |
300 |
1780 |
534000 |
||
合计 |
1992000 |
||||||
备注 |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不得超出财务部下发的正式预算费用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含简易征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能够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投标人所提供大巴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合格证件,满足汽车类型、数量需求。所有汽车工况良好,驾驶人员熟练作业。
3.投标人保证所需大巴车按时限要求到位、并提供24小时维护救援服务。
4.投标人按要求参加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服从使用单位现场管理。
5.承诺中标一个项目缴纳不低于外包费用5%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须提供解除证明)。
包件8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若羌基础设施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8编号:WTZB-TY2024-404-8
序号 |
业务外包 项目名称 |
业务外包 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总价 (元) |
1 |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若羌基础设施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包件8-1)业务外包 |
大巴车(含燃油) |
(20-30)座 |
台班 |
2700 |
1400 |
3780000 |
2 |
(30-40)座 |
台班 |
900 |
1600 |
1440000 |
||
合计 |
5220000 |
||||||
备注 |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不得超出财务部下发的正式预算费用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含简易征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能够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投标人所提供大巴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合格证件,满足汽车类型、数量需求。所有汽车工况良好,驾驶人员熟练作业。
3.投标人保证所需大巴车按时限要求到位、并提供24小时维护救援服务。
4.投标人按要求参加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服从使用单位现场管理。
5.承诺中标一个项目缴纳不低于外包费用5%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须提供解除证明)。
包件9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喀什基础设施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9编号:WTZB-TY2024-404-9
序号 |
业务外包 项目名称 |
业务外包 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总价 (元) |
1 |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喀什基础设施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包件9)业务外包 |
大巴车(含燃油) |
(35-40)座 |
台班 |
900 |
1200 |
1080000 |
合计 |
1080000 |
||||||
备注 |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不得超出财务部下发的正式预算费用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含简易征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能够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投标人所提供大巴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合格证件,满足汽车类型、数量需求。所有汽车工况良好,驾驶人员熟练作业。
3.投标人保证所需大巴车按时限要求到位、并提供24小时维护救援服务。
4.投标人按要求参加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服从使用单位现场管理。
5.承诺中标一个项目缴纳不低于外包费用5%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须提供解除证明)。
包件10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奎屯工务段特种设备租赁(大巴车、面包车、双排货车)业务外包项目
包件10编号:WTZB-TY2024-404-10
序号 |
业务外包 项目名称 |
业务外包 工作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总价 (元) |
1 |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奎屯工务段特种设备租赁(面包车、大巴车、双排货车)(包件10)业务外包 |
面包车(含燃油) |
(15-25)座 |
台班 |
2000 |
900 |
1800000 |
2 |
大巴车(含燃油) |
(30-49)座 |
台班 |
2000 |
1100 |
2200000 |
|
3 |
双排货车(含燃油) |
5座 |
台班 |
800 |
680 |
544000 |
|
合计 |
4544000 |
||||||
备注 |
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不得超出财务部下发的正式预算费用 |
准入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含简易征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能够按国家规定税率开具合法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投标人所提供大巴车、面包车、双排货车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合格证件,满足汽车类型、数量需求。所有汽车工况良好,驾驶人员熟练作业。
3.投标人保证所需大巴车、面包车、双排货车按时限要求到位、并提供24小时维护救援服务。
4.投标人按要求参加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服从使用单位现场管理。
5.承诺中标一个项目缴纳不低于外包费用5%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须提供解除证明)。
三、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通过国铁招标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09日18时止。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3.3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由在中国注册并在中国经营的银行所开出的支票、银行保函、电汇。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限期。
单位全称: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650000228583556H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纬路街道北纬三路163号经营基地3号楼3层。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
账号:65050188865000002147
注:本项目共7个包件,分别按招标项目对应包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报名2个包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6万元。缴纳时需备注对应的包件名称与包件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需现场递交,到场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5楼508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潘凤强
手 机:13899969300
纳税识别号:91650000228583556H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纬路街道北纬三路163号经营基地3号楼3层。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道支行
账号:65050188865000002147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
邮政编码:830026
联系人: 赵先生
电 话: 0991-7876127
邮 箱:1123069334@qq.com
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国铁招标平台(https://cg.95306.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日期: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