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19食品快检试剂耗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300]KBGKZS[DY]2019001
2、项目名称:2019食品快检试剂耗材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250000 |
50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2019食品快检试剂耗材采购 |
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1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6-14 08:00;报名截止时间:2019-06-20 23:5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19-06-21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姓名:何志成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899号
联系方法:2600016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福建中实莆田经办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八二五南街富豪商住房705室
联系方法:15715091388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