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3
公告正文

哈尔滨新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市政外网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SG0101G23112000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新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市政外网工程”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市政外网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位于利民开发区LM05-C-06-01-01、LM05-C-06-01-02地块以东,珠海西路以南,哈伊公路辅路以西,规划44路以北;地块二位于利民开发区LM05-C -06-01-03地块以东,规划44路以南,哈伊公路辅路以西,LM05-C-06-01-05地块以北 。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48127.17㎡ ,总建筑面积55703.13㎡,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32563.1㎡,总建筑面积36302.36㎡,主要建设标准厂房、研发楼、数字经济总部及餐厅食堂等;地块二用地面积15564.07㎡,总建筑面积19400.77㎡,主要建设标准厂房、综合楼及配套用房等。
2.4计划工期: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0月15日,总工期290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散水、入户坡道、市政道路工程、停车位及铺装、围墙、门卫室、交通标识、园林景观工程;用地红线内给水、污水、雨水、废水、采暖及蒸汽系统;强电及弱电配管预留、弱电配线及监控、路灯工程、供电工程以及室外污水处理泵房工程。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3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社保记录。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4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10. 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
10.2.1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10.2.2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3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2.4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文件执行,列入上述文件内的6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5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黑龙江省福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92家企业整改情况的公示”列入上述文件内未完成整改的110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6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大庆市美林照明装饰有限公司等163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列入上述文件内未完成整改97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7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鸡西九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列入上述文件内87家企业在3个月整改期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2.8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9236、0451-58799237、0451-58799238。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 58799236
招标人:哈尔滨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139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日    期:2023年11月22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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