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通辽市实验小学校园教学楼建设项目
金额
1221.1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4200004366003880001
预算金额1227.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霄1390475543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5144978080
中标公司安徽斯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21.15万元
中标联系人吴锐
公告正文

通辽市实验小学校园教学楼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通辽市实验小学校园教学楼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4200004366003880001),于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在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已满,投标人对招投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无异议,现对本项目中标结果进行公告。

通辽市实验小学校园教学楼建设项目:

一、中标人:安徽斯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2.36分)

1、投标报价:12211511.00元(壹仟贰佰贰拾壹万壹仟伍佰壹拾壹元整)

2、工期:272日历天

3、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5、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经理:吴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证书号:皖234212132619)

技术负责人:骆成贵    安全员:周青   土建质量员:丁美亮

土建施工员:闫昌龙      资料员:余嘉嘉   材料员:郭盼盼

6、投标文件载明的业绩:

企业业绩:

1.员工宿舍建设项目

2.新增办公楼建设项目

3.通辽市源通物流有限公司煤炭储存D区011号房屋工程

4.苗木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7、评标情况:

综合得分92.36分,其中:报价得分49.77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22.59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10.00分,其他因素得分10.00分。

二、招标文件设置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

招标控制价:12272865.82元;

计划工期:272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2、人员资质要求:

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2.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

2.3、拟派的专职技术人员“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安全员还需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取消安全员岗位证的省份,提供C类安全合格证即可。

2.4、拟派项目经理现阶段无任何在建工程。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3、纳税及社保要求:

3.1、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3.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银行入账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如不满足以上时间规定的,出具公司成立以来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零申报。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年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信誉要求:

5.1、根据《通辽市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2020〕165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并经公示的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在公示期限内,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以通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信息为准(需提供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2、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记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信息为准并提供网页截图)。

5.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结果,对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5.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页截图)。

5.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该网站上的查询截图)。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单位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假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投标,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的工作范围、权利、义务、分工和责任等。

8.2、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8.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8.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8.5、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8.6、联合体成员各方的业绩及奖项作均可作为本联合体的业绩及奖项。(如提供的业绩或奖项是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承接或获得的同一个项目的业绩或者奖项,不累计加分。)

8.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8、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发布媒体

(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tongliao.gov.cn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nmgztb.com.cn

四、联系方式

人:通辽市实验小学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297号

招标人联系人:刘霄

招标人联系电话:13904755431

 

监督部门: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

联系人:赵先生、任先生

电话:0475-827701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鼎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

代理电话:15144978080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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