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三局五公司济南地铁6号线项目自购混凝土、同步浆液、砂石料、盾构油脂、防水材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G1100000081143264001008)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ZTSJ-JNDT6HX-WZCG2022-006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43264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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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中铁三局五公司济南地铁6号线项目自购混凝土、同步浆液、砂石料、盾构油脂、防水材料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
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地铁6号线 自购物资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SJ-JNDT6HX-WZCG2022-006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次采购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建设单位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本次谈判采购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9工区项目经理部,对参建的济南地铁6号线项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砂石料、盾构油脂、同步注浆浆液、防水材料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 2.竞争性谈判依据 2.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中铁采购〔2020〕424号) 2.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评审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32号) 2.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务监督管理规定》 (中国中铁采购〔2020〕434号) 2.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三局物资〔2019〕581号) 3.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3.1济南地铁6号线9工区共含两站三区间,暨工业园站(不含)~世纪大道站~徐家庄站~凤凰路站(不含),全长3089.08m。其中工-世区间941.15m,世-徐区间802.63m,徐-凤区间730.2m,车站615.1m。工程造价约8.7亿元。 开工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竣工日期为2027年5月12日,计划工期共2009日历天。 3.2竞争性谈判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公告附表。本次采购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数量如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5.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盾构油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5.1.2.生产能力:谈判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年生产力在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5.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盾构油脂响应供应商出具垫资能力不能低于 100万元的承诺书,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谈判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1.5.供货业绩:谈判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谈判人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或轨道交通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1.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谈判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9、2020、2021)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谈判人资信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人履约情况证明。 5.1.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谈判采购活动;②接受代理商谈判。谈判人如是代理商,在谈判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谈判,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③在实际采购中先由成交供货商参与供应,依据“不损害采购人利益,限价不限家”的原则,如供应的质量、数量达不到采购人标准,或因市场价格上涨利润减少拒绝供应的,市场价格下降拒不调价的,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供货商参与供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优先顺序为:本包件推荐成交供货商大于其他包件成交供货商大于其他响应供货商。 5.2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商品混凝土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5.2.2.生产能力:谈判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 1000m³/日以上的生产能力,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5.2.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 2020年和 2021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商品混凝土响应供应商出具垫资能力不能低于 1000万元的承诺书。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2.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谈判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2.5.供货业绩:谈判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谈判人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或轨道交通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2.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谈判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9、2020、2021)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谈判人资信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人履约情况证明。 5.2.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谈判采购活动。②需要生厂商在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混凝土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录》内。③在实际采购中先由成交供货商参与供应,依据“不损害采购人利益,限价不限家”的原则,如供应的质量、数量达不到采购人标准,或因市场价格上涨利润减少拒绝供应的,市场价格下降拒不调价的,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供货商参与供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优先顺序为:本包件推荐成交供货商大于其他包件成交供货商大于其他响应供货商。④以单价中下浮价为主要参考依据,若最终下浮价一致,以外加剂价格低者中标。 5.3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砂石料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5.3.2.生产能力:谈判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年生产力在2000T/日以上的生产能力,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5.3.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砂石料响应供应商出具垫资能力不能低于 100万元的承诺书,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3.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谈判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3.5.供货业绩:谈判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谈判人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或轨道交通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谈判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9、2020、2021)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谈判人资信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人履约情况证明。 5.3.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谈判采购活动;②接受代理商谈判。谈判人如是代理商,在谈判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谈判,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4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同步注浆浆液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5.4.2.生产能力:谈判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 1000t/日以上的生产能力,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5.4.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 2020年和2021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同步注浆浆液响应供应商出具垫资能力不能低于 500万元的承诺书。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4.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谈判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4.5.供货业绩:谈判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谈判人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或轨道交通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4.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谈判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9、2020、2021)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谈判人资信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人履约情况证明。 5.4.7.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谈判采购活动。②在实际采购中先由成交供货商参与供应,依据“不损害采购人利益,限价不限家”的原则,如供应的质量、数量达不到采购人标准,或因市场价格上涨利润减少拒绝供应的,市场价格下降拒不调价的,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供货商参与供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优先顺序为:本包件推荐成交供货商大于其他包件成交供货商大于其他响应供货商。 5.5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防水材料响应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 5.5.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5.5.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 2020年和2021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具有2020年、2021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5.5.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谈判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5.4.供货业绩:谈判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谈判人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或轨道交通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5.5.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谈判、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谈判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谈判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谈判资格状态的谈判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19、2020、2021)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谈判人资信证明和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谈判人履约情况证明。 5.5.6.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谈判采购活动。②在实际采购中先由成交供货商参与供应,依据“不损害采购人利益,限价不限家”的原则,如供应的质量、数量达不到采购人标准,或因市场价格上涨利润减少拒绝供应的,市场价格下降拒不调价的,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供货商参与供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有异议。优先顺序为:本包件推荐成交供货商大于其他包件成交供货商大于其他响应供货商。 5.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5.8谈判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5.9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谈判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谈判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5.10生产商或代理商(允许代理商谈判的)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等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 5.11谈判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最终以不含税总价计算报价排序。商品混凝土谈判人均为3%税率,最终以含税总价计算报价排序。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响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6.2购买电子版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8:30前(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足额汇至租赁人指定账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土建9工区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帐号:20110101923003920001,联行号:103100000018,并详细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交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响应供应商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740024975@qq.com邮箱,租赁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通知响应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6.3 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保证金详见公告附表。 6.4各响应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须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报价和谈判响应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6.5请各响应供应商在初次报价开启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谈判响应文件后勾选初次报价开启后自动解锁。 6.6中铁鲁班网供应商注册及竞标报价步骤说明(扫描以下二维码) 7.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8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8时30分,初次报价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5日上午8时30分。 初次报价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9工区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以个人名义办理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其谈判响应文件。 8.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8.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roport.crecgec.com/#/home)和中国采购与谈判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土建9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铁骑路8号 联系人:屈勇 黄围 手机:15067570658 15154378347 邮箱:740024975@qq.com 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 土建9工区项目经理部 二○二二年十二月
附表-2:线下线上替换品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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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2022-12-15 08:14:14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43264001001;G1100000081143264001002;G1100000081143264001003;G1100000081143264001004;G1100000081143264001005;G1100000081143264001006;G1100000081143264001007;G1100000081143264001008;G1100000081143264001009;G110000008114326400101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2-12-19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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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08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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