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冶市2019年省级绿色农业发展农村能源-小型沼气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6.1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0/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冶招[2020]403号
预算金额36.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铜都(湖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0714-88712341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0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大冶市2019年省级绿色农业发展农村能源-小型沼气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27 12:54

项目概况

大冶市2019年省级绿色农业发展农村能源-小型沼气池工程磋商项目的潜在磋商人应在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121010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前递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计划编号:冶财采计备[2020] 0322 号

项目编号:冶招[2020] 403

项目名称:大冶市2019年省级绿色农业发展农村能源-小型沼气池工程。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61499.85元整

项目建设地点:大冶市各乡镇。

采购的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含3处100m3小型沼气工程、3间操作间、3处1.5米高石质高围栏)

项目的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工。

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质保期: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磋商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具有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3. 供应商必须具备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沼气生产工三级以上资格;施工队人数不少于3人,且施工人员具备沼气生产工资格证书

4. 磋商人须出具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

(1)每处工程自施工完毕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确保正常产气、供气;

(2)在工程质保期内,对所建工程进行1年免费后续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培训等出现质量问题,必须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

(3)沼气池确保正常使用15年,在使用期限内,及时提供维修、检修等服务

(4)该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2020年 11 月 27 日至2020年 12 04 23时30分止。

获取地点: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磋商—软件指南》(网址:http://111.4.115.225:8010/ztb/rjsc/threeLevel.html)。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登录“大冶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下同),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否决。磋商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磋商文件。若开标时间、地点以及采购项目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其变更内容将在大冶政府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请磋商人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提交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 10 10时00分00秒(09时30分00秒开始接收磋商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文件)

交磋商文件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317 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磋商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签署与提交磋商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磋商人代表,必须是磋商人法定代表人(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 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磋商板块)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二)磋商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质疑函时间为准。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称:大冶市生态能源局

地址:大冶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汪女士  电话:0714-8721271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铜都(湖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长乐大道9号大冶国际金融中心A区701室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14-8871234 13907230005

铜都(湖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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