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轨道交通商业资源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2024.10-2026.10)(重新采购)谈判邀请公告
金额
29.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kf2024-zx-t-01
预算金额29.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叶欢0512-698998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苏州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轨道交通商业资源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2024.10-2026.10)(重新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KF2024-ZX-T-01
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商业资源价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2024.10-2026.10)(重新采购)
最高限价:29.9万元(其中站厅商铺类限价22万元,自助设备及多经点位类限价6.4万元,房产类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
(一)评估范围
1.站厅商铺类:1-8号线有站厅商铺的全部189个车站(416个商铺)。
2.自助设备类:1-8号线全部车站(换乘站不分线评估)。
3.多经点位类:1-8号线全部车站(换乘站不分线评估)。
4.房产类:彩香新村、梵门桥弄、塘坊苑等5套住宅。
(二)评估要求
1.站厅商铺类租金评估工作内容包括:
根据车站商铺区位、客流、动线和可视度等因素,再结合已开业商铺租金及经营现状,采用适合的工作方法,制定每一个车站的每一个商铺相应的租金(不考虑业态)、递增率和年限(按照3年、5年、6年测算)等。提供各商铺的招商及开业条件建议,以及所评估价格预测在多少客流情况下可以实现。
2.自助设备类租金评估工作内容包括:
根据自助设备类型、站点客流等因素,采用适合的工作方法,制定不同等级车站不同类型自助设备相应的租金、递增率和年限(按照1年、3年、5年测算)等。
3.多经点位类租金评估工作内容包括:
根据车站区位、站点客流等因素,结合商业综合体类似租金,采用适合的工作方法,制定不同等级车站多经点位相应的月租金等。
4.房产类价值评估工作内容包括:
根据待评估住宅用房地段、周边房价、户型等因素评估5套房产的出售及出租价格。
上述评估最终结果均以不含税价体现,每个项目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合同期限内共需评估2次。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减少每个项目全部或部分评估次数,费用按成交单价及实际评估内容予以结算。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财务要求:提供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申请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4.申请人业绩要求:必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商业资源租金评估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谈判供应商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格。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9日至 2024年9月14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报名材料不作为谈判评审通过依据,谈判时以谈判响应文件中专家认定的材料为准)
报名方式:
①       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459027564@qq.com,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联系采购人确认是否报名成功(0512-69899831),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确认是否成功报名。
②       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4楼1409室。
采购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人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25日下午13:00-13:30(北京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9月25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辅楼116室
备注: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采购人最新通知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次公告为本项目的第二次采购公告,本次公告后,如供应商不满3家,采购人将不再重发公告。如供应商为2家则继续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仅1家则直接谈判。
(二)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三)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四)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
(五)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4楼1409室
联系人:王叶欢
电 话:0512-69899831
邮政编码:215101
九、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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