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pcgd171125fd010j
预算金额104.3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女士020-8735342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赖俊淇020-6279163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 广东华侨博物馆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17年01月20日 10:51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广东华侨博物馆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一、采购单位:广东华侨博物馆

二、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1125FD010J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华侨博物馆2017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43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广东华侨博物馆是广东省侨办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国唯一一家省级专业华侨博物馆。1995年奠基,2002年建成,2009年11月开馆,现有藏品7000余件(套),2010年被确定为广东省中华文化传承基地。馆舍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陈列展览面积4200平方米。

(二)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基础管理2、安全保卫管理3、消防管理4、环境卫生管理5、绿化管理6、对外开放服务7、档案和资料的管理。

(四)总体要求及标准:物业管理公司应全力推行ISO9001 质量管理和质量标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认证体系,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优化物业管理。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全面贯彻执行。

物业管理各项服务运行基本正常,并达到以下考核指标:

1、博物馆管理范围内治安案件案发率、火灾发生率 、文物失窃及外人损坏率为0,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100%。

2、环境卫生、消杀、绿化达标率为95%;

3、有效投诉率低于0.5%,有效投诉处理率达 100%;

4、中庭、展厅及公共区域参观秩序良好,参观环境卫生舒适;

5、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满意率达95% 以上。

(五)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要求配备服务人员16人,具体岗位设置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

人数

人员素质要求

总体要求

1

保安队长

1

男性,年龄25-45岁,身高 1.70 米以上,两眼裸视视力均在 5.0 以上,必须为退伍、复员、转业军人,具有3 年以上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经验。 且是本企业在职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1 )本项目要求配备的16人为最基本人数,若因人员不足而至服务质量及标准达不到单位需求,需增加相应人员。

2 )物业服务人员服装由单位参与设计,并经物业管理公司与单位协商后,统一定做。

2

保安人员

其中:东门岗(女性)1人,监控室3人(早、中、夜班各1人),展厅及巡逻3人

7

年龄25-45 岁,身高1.65 米以上,两眼裸视视力均在 5.0 以上,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纪律严明,形象俱佳。提供健康体检证明,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东门保安员为女性,女性,22-35周岁,身高1.60 米以上,形象气质佳,中职或职高以上学历。

3

清洁及绿化人员(其中班长1人,负责清洁管理,1-3楼各1人)

4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反应灵敏,无不良习惯。

4

行政管理

1

女性,有管理经验,形象气质佳,中职或职高以上学历。

5

讲解员

2

35周岁以下,身高1.58米以上,大学专科或以上,英语四级,精通普通话。

6

安全管理及设施设备管理员

1

持证上岗,工作认真负责,年龄50岁以下。

合计

16

(六)物业管理费用包含人工费用、行政费用、工具及物耗费用、保洁绿化专项费用、管理酬金和税金等。在服务期间,双方按月支付结算物业管理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馆舍属于省侨办大楼B区,与办机关大楼A区属于同一整体建筑,目前办机关大楼A区物业管理由广东省粤侨企业总公司属下公司--广州市粤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侨物业公司)承担,为贯彻为侨服务宗旨和便于统一管理,经与粤侨物业公司等沟通和磋商,2017年物业管理拟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请粤侨物业公司承接。理由如下:(1)办机关大楼A、B区统一由粤侨物业公司管理,有利于统一协同管理,节约人力,降低成本,提高安全保障力度和服务质量。(2)广东省粤侨企业总公司的宗旨是为侨服务和为侨务工作服务,粤侨物业公司是广东省粤侨企业总公司的下属公司,安置归难侨及其子女就业,目前公司人员大都是归难侨及其子女。物业管理服务由其承接能更好体现“为侨务工作服务,为华侨华人服务”宗旨。(3)华侨博物馆是省级华侨文博机构,是华侨历史文化展示的窗口,粤侨物业管理公司由于与侨的密切关系,对华侨历史文物具有深厚感情,且物业管理服务经验丰富,由其承接物业管理工作,能更好地满足专业性和安全性要求。

本次采购属于上述四种情况中的第1种情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粤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三元里大道165号12-15层。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1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26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华侨博物馆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海山街烟雨路32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20-87353423
传真:020-87353423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联系人:赖俊淇 联系电话:020-62791639
传真:020-83371002 邮编:510030
(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叶女士 联系电话:020-87353423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仕良 联系电话:020-62791615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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